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印发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的广州通知》,经广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同意,市荔自2021年6月11日起,湾区我市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调整如下:
一、南沙荔湾区东沙街道新爵村天后西街 9、区多区11、地调13、整为中风16、险地 18、广州20、市荔30号所包围区域由低风险地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湾区
二、南沙南沙区珠江街道发展路、区多区发展横路、地调灵新大道、整为中风珠江二路所包围区域由低风险地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三、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广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医疗防治组
2021年6月11日
(责任编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