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发布新规 网游上网出版前必须先申请

[探索] 时间:2024-04-27 07:51:0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12次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电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联合发布了《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总局以规范网络出版服务秩序,发布促进网络出版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新规须先规定将自3月10日起施行。网游

  《规定》中写明:网络出版服务是上网申请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网络出版物,其中网络出版物指的出版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具有编辑、前必制作、广电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总局数字化作品”,范围主要包括文学、发布艺术、新规须先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知识性、网游思想性的上网申请文字、图片、出版地图、游戏、动漫、音视频读物等原创数字化作品;与已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内容相一致的数字化作品;将上述作品通过选择、编排、汇集等方式形成的网络文献数据库等数字化作品;以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其他类型的数字化作品。

  《规定》指出:国家鼓励图书、音像、电子、报纸、期刊出版单位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加快与新媒体的融合发展,也鼓励组建网络出版服务行业协会。不过,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经过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图书、音像、电子、报纸、期刊出版单位欲从事网络出版服务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有确定的从事网络出版业务的网站域名、智能终端应用程序等出版平台;有确定的网络出版服务范围;有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所需的必要的技术设备,相关服务器和存储设备必须存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等等。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单位则不得从事网络出版服务。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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