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病“特”办,为群众架起医保服务“连心桥”

[时尚] 时间:2024-04-25 05:27:0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41次

北京市居民张女士(化名)两个月前被确诊为乳腺癌,特医生告知她后期要在门诊放疗和吃靶向药物治疗。病办保服了解到北京市参保居民可以办理“门诊特殊病”,为群务连张女士在家人陪同下来到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医保办窗口进行政策咨询。众架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医保办专员刘晨详细了解张女士的起医基本情况后,对其进行“门诊特殊病”政策讲解及办理流程指导。心桥张女士顺利办理“门诊特殊病”手续后欣慰地说:“特种病的特优惠政策为癌症患者减轻了很大的经济负担,给我们带来了希望,病办保服是为群务连一个实实在在惠民政策”,并对刘晨的众架详细指导表示真诚感谢。

据介绍,起医门诊特殊病是心桥指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的特疾病,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病范围后,病办保服参保人员在门诊发生的为群务连检查、治疗、相关药品的费用问题可按照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和报销封顶线执行,360天一个结算周期,患者医药费负担将大幅减轻。

据了解,北京市参保人员需要在本人选定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备案审核后,享受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待遇,同一病种可选定2家医疗机构作为本人门诊特殊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特殊病治疗。

目前,北京市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已有17个,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目前开通的门诊特殊病病种有6个。分别是: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肾透析(血透、腹透)、多发性硬化、眼底病变眼内注射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肺间质病抗纤维化治疗。

北京市参保患者若需要在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办理“门诊特殊病”,需找医生开具《特殊病种诊断证明书》(附治疗方案),到医保办窗口领取《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备案申报表》,找医生填写盖章后,持本人医保卡回医保办窗口办理并填写备案确认单。备案成功后可按照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和报销封顶线执行。360天一个结算周期,一个结算周期内只需要支付一次起付线。参保人员若因个人原因需办理注销手续,注销前应先结清在本中心的特殊病医疗费用,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上写清“患者在院所有费用已结清,申请注销特殊病”后,参保人员持本人医保卡和诊断证明到医保办填写注销确认单。次日可到新选定的特殊病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作为北京市首批支持异地特种病跨省就医医院,保障异地特殊病患者能够实时享受特殊病优惠。异地特殊病患者来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就医之前需在参保地做好特殊病认定工作,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和门诊特殊病备案。参保地在天津、河北的患者来京就医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门诊特殊病是否需要备案需咨询参保地进行确认。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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