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这些职场套路:合同一字之差 全日制员工变钟点工

[百科] 时间:2024-04-24 08:38:0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95次

  全天工作却没有社保,警惕薪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职场字被辞拿不到双倍赔偿

  【警惕这些职场“套路”②】合同一字之差 全日制员工秒变“钟点工”

  本报记者 刘 旭

  这几天,套路农民工金敏珍忙着整理材料打官司。合同3个月前,差全拿到大连市甘井子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的日制败诉裁决,她心有不甘。员工“凭啥当了6年钟点工,变钟不交社保,点工被辞了还不给赔偿,警惕说得通吗?”

  6年前,职场字金敏珍到辽宁大连甘井子区一家互联网服务公司做保洁员。套路公司承诺每个月的合同劳务费是2000元,还与她签了三年“劳动合同”,差全签合同不怕随意被辞,日制没多想她就签字了,其间,她续签一次。本想着“多年媳妇熬成婆”,今年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可春节后,公司无故解雇她,她申请双倍赔偿,仲裁庭没支持她,只因她签的是“非全日制劳务合同”。

  近年来,一些企业打擦边球哄骗农民工签“非全日制工”的用工协议或劳务合同,却干着全日制员工的活儿。《工人日报》记者采访发现,这些农民工时薪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被辞得不到赔偿,中招后也难得到法律支持。

  每天工作超4小时的“钟点工”

  58岁的辽宁瓦房店籍农民工金敏珍,在女儿去深圳工作后,一直独居。2012年2月,为了不耽误工作,她在市区租了每天30元的床位。每天7点,她都会准时出现在公司的工具间。按要求,每天7:30-9:00,15:00-16:30清扫、拖洗4个楼层的地面,擦洗台面和玻璃门,倾倒洗手间和茶水间的垃圾、废水。中午她在休息室吃完饭后,就出去清理地面垃圾。此外,她每天负责给会议室打水,打扫会议室等工作。

  “签合同时没注意名称,就顾着看工资和工时了,谁知道一字之差差别这么大。”金敏珍后悔地说。今年2月被辞时申请赔偿,才被告知自己签的是非全日制合同,不能获得赔偿。

  当地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审理的依据是,根据劳动合同法68条、71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敏珍无法提供每天工作超过4个小时的证据。因此,仲裁裁决不支持金敏珍的诉求。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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