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医大女生被杀案一审宣判 罪犯潜逃28年终获死刑

[百科] 时间:2024-04-19 13:45:2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30次

  备受公众关注的南医“原南京医学院(现南京医科大学)女学生被杀案”今日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麻继钢潜逃28年,大女被判处死刑,生被杀案审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罪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犯潜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逃年1992年3月20日22时许,终获被告人麻继钢在南京市汉中路140号原南京医学院校园内,南医发现被害人林某独自在教室自习,大女遂持铁棍将林某胁迫至该教学楼天井处强行发生性关系,生被杀案审宣死刑期间因遭到反抗,判罪用铁棍多次击打林某头部。犯潜后因担心罪行败露,逃年麻继钢将林某拖至教学楼外,终获将林某头朝下投入窨井后盖上井盖,南医后又将林某的书包、书本、衣物等随身物品投入旁边另一窨井内。作案后,麻继钢因形迹可疑被校卫队员盘查时逃离现场。同年3月24日,林某的尸体被发现。经鉴定,林某系被他人用钝器击打头部致颅脑损伤合并溺水引起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麻继钢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触犯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被告人麻继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朱某某(林某母亲)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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