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男子非法捕捞被判承担生态损害修复费用

[百科] 时间:2024-04-24 18:13:2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21次

原标题:海南一男子非法捕捞被判承担生态损害修复费用

新海南客户端、海南害修南海网、男非南国都市报6月16日消息(记者 陈栋 通讯员 魏榕 王媚琪)6月16日上午,法捕复费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捞被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等在文昌市龙楼镇石头公园沿岸海域举办主题为“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判承助力渔业生态修复”的担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增殖放流活动,放流红鳍笛鲷和青石斑鱼苗22.3594万尾。态损此次增殖放流活动的海南害修资金主要来源于海南一中院2021年审理的破坏渔业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被告人缴纳的生态损害修复费用。

增殖放流活动现场。男非通讯员 肖泽保 摄

据了解,法捕复费被告人陈某使用禁用工具实施非法捕捞作业,捕捞水产品达69883斤,捞被造成大量幼鱼被捕获,判承对海洋生物资源造成损害。担生海南一中院经审理,态损依法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海南害修缓刑三年,同时判令其承担生态损害修复赔偿费用299795元,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案件审理过程中,陈某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今后将引以为戒,并主动预交了生态修复费用。

近五年来,海南一中院共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724件、行政案件134件、民事案件37件,其中包含公益诉讼案件45件。海南一中院在抓好主责主业的同时,以公益诉讼作为环境司法保护突破口,陆海统筹,不断丰富恢复性司法责任承担方式,强化司法执法联动协调配合,确保生态环境及时有效修复。据悉,海南一中院近五年依法判令生态破坏者承担修复费用2080511元,实现补植复绿57762株,复垦土地181.6亩,增殖放流鱼虾苗1381543尾。(陈栋 魏榕 王媚琪)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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