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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首例袭警罪案件开庭审理

[知识] 时间:2024-04-25 11:47:0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93次

原标题:保亭首例袭警罪案件开庭审理

新海南客户端、保亭南海网、首例南国都市报8月13日消息(记者 林师堂 通讯员 莫掬岚)8月12日上午,罪案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王某涉嫌犯袭警罪一案,庭审该案系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确立袭警罪以来保亭公开审理的保亭首例袭警罪案件。

保亭首例袭警罪案件开庭审理现场。首例

经审理查明,罪案2020年8月27日8时许,庭审王某因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保亭且摩托车未办理年检手续,首例被执勤交警扣押摩托车。罪案而后王某离开去饭店饮酒,庭审回家途中再次遇见先前扣押其摩托车的保亭其中一名交警黄某园,王某便走到交警黄某园身边用手机拍摄黄某园,首例黄某园对王某进行劝导时,罪案王某言语威胁黄某园并甩手打了黄某园的腹部。2021年4月4日17时许,王某因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民警拦下后,经酒精吹试发现王某存在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告知王某不能酒后驾驶,要求其通知家属过来把电动车开走。王某在与执勤民警争辩过程中,先是挥拳打向执勤民警,其他民警见状合力控制王某,王某朝民警们吐口水,踢了执勤民警一脚。王某被带到派出所约束醒酒期间,拒不配合民警执法,出言辱骂、威胁民警,还隔着隔离门朝民警吐口水。

保亭首例袭警罪案件开庭审理现场。

经鉴定,王某在两次作案时患有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对两次作案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保亭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鉴于被告人王某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罪轻量刑情节,公诉机关建议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7个月。由于该案案情特殊,保亭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保亭首例袭警罪案件开庭审理现场。

对此,保亭法院主审法官表示,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安全等重要职责。在依法履职过程中,暴力袭警,不仅危害民警人身安全,更是严重冲击国家法律底线、破坏国家正常管理秩序。配合人民警察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切勿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令自己追悔莫及。

法律知识普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设立为袭警罪,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袭警罪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林师堂 莫掬岚)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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