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对学生欺凌暴力事件早发现早预防

[焦点] 时间:2024-04-19 03:29:2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7次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国务为做好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院教育督国务院教育督导办特发布2019年第5号预警,导办对学要求教师要对发现的生欺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和苗头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凌暴力事做到早发现、发现防早预防、早预早控制。国务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院教育督要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导办对学并及时通知家长,生欺配合有关部门和学校妥善做好处置工作。凌暴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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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小学课堂。发现防中新社发 卫海艳 摄

  除了上述要求,早预国务院教育督导办还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完善协调机制。国务各地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治办法,加强考核检查,做好舆情引导,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

  做好隐患排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强化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学校严格日常管理,积极有效预防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要密切警校合作和家校沟通,认真排查可能导致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加强欺凌事件易发现场监管,及时进行干预处置。

  开展专题教育。中小学校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实际,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要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开展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落实家长责任。学生家长要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注重家风建设,重视与孩子相处交流,注意以身作则,教育孩子养成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要引导孩子认识欺凌和暴力危害性,了解防治知识,增强自护意识,提高防治能力。要增强法治意识,配合有关部门和学校依法依规做好欺凌和暴力事件防治、处置工作。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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