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个税预扣预缴有新变化

[知识] 时间:2024-04-18 18:38:0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69次
中评社北京12月8日电/据人民日报中央厨房报道,明年近日,月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税预自2021年1月1日起,扣预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新变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明年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日月份,不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税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扣预  个税改革后,新变工资薪金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明年纳税人不用缴税。但税务部门在实际操作中发现,月日有部分固定从一处取薪的税预纳税人,虽然年收入低于6万元,扣预全年算账不用缴税,新变但因其各月间收入波动较大,某一个或几个月份被预扣预缴了税款。等到了年度终了一算总账,这部分人全年收入并没有超过6万元,还要申请退税。 《公告》针对的就是这类问题,主要是改变个税预扣预缴方法,让全年收入并没有超过6万元的这部分人群,避免“先预缴、再退税”的麻烦。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新税制实施已有一个完整的纳税周期,纳税人也有了执行新税制后的全年收入纳税数据,对该部分工作稳定且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群体,在享受原税改红利基础上,对其税款预扣预缴方法进行优化,能进一步减轻他们的办税负担。  那么,优化后的预扣预缴方法是什么?出台后扣缴义务人该如何操作?来看看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的介绍。  两类纳税人的预扣预缴方法,将得到优化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告》主要优化了两类纳税人的预扣预缴方法。  一是在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各月均在同一单位扣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  以明年1月1日实施为例,“上一完整纳税年度”指的就是2020年。这一人群需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2020年没有跳槽,在同一单位任职,并且全年在该单位预扣预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税;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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