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2018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386万人

[热点] 时间:2024-04-24 09:44:2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60次
  中评社北京2月17日电/2018年是数据少万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起步之年。国家统计局2月15日发布的年全数据显示,按现行国家农村贫困标准测算,国农2018年年末,村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1660万人,困人口减比上年末减少1386万人;贫困发生率1.7%,数据少万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年全  据国家统计局全国农村贫困监测调查,国农2018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继续大幅减少,村贫贫困发生率显着下降,困人口减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数据少万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现良好开局。年全  分三大区域看,国农2018年东、村贫中、困人口减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减少。东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147万人,比上年减少153万人;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597万人,比上年减少515万人;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916万人,比上年减少718万人。  分省看,2018年各省农村贫困发生率普遍下降至6%以下。其中,农村贫困发生率降至3%及以下的省份有23个,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青海、宁夏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8239万人。截至2018年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1660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至1.7%。  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71元,比上年增加994元,名义增长10.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实际增速高于全国农村增速1.7个百分点,圆满完成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增速的年度目标任务。  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贫困地区增速0.1个百分点。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668元,比上年增加935元,名义增长10.7%,比贫困地区增速高0.1个百分点。其中,“三区三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96元,比上年增加938元,增长10.6%,增速与贫困地区增速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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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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