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人民非属“中华民国”国民 蔡政府解释

[探索] 时间:2024-04-18 20:44:5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3次
“行政院”发言人林子伦。中华民国(中评社 郑羿菲摄)
  中评社台北6月1日电(记者 郑羿菲)蔡政府为了不让中国大陆人民适用《国家赔偿法》,大陆台“行政院”发函通令各部会,人民“中国大陆人民非属‘中华民国国民’”。非属府解“行政院”发言人林子伦1日表示,国民部分机关30年前的蔡政解释函已不符时宜,因此陆委会重新检视相关内容,中华民国避免持续造成不必要的大陆困扰,也避免民众与国际误解。人民  媒体追问,非属府解法界认为症结点应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国民有否要修法?林子伦仅就《国家赔偿法》部分进行说明,蔡政他说,中华民国现行国赔法条与保障人权精神未竟相符,大陆新法通过后,人民对境内受害的境外人士,一律可依法请求。  林子伦说,至于后续修法部分,现行国赔法条与现代人权保障及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精神未尽相符,基于人权保障无国界的原则,未来新法通过后,对我境内受害的境外人士,一律可依法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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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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