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兆尹:不动产统一登记应建“两级系统”

[休闲] 时间:2024-04-19 23:54:5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80次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两级系统通知,将“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列为2014年完成的姜兆记应建任务,要求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动产通知同时提出,统登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 码为基础的两级系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制度。  物权法实施以来,姜兆记应建各界呼吁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动产以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统登个人隐私、交易安全等合法权利。两级系统这一呼吁得 到了本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姜兆记应建积极回应,体现了国家对保障公民合法不动产权利的动产高度重视。包括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统登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等在内的两级系统基础性制度,是姜兆记应建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必需的前提条件,国家对这些基础性制度建设作 出部署,动产表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迈出实质性步伐。  在公民的私有财产中,以房屋为主要载体的不动产往往是占比最大、分量最重的部分,法律要保护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很 大程度上就是要保护公民的合法不动产,特别是保护公民合法购置、使用的房产。现实生活中,不同地区之间、不同部门之 间对不动产登记管理不严、规制不统一、权责不明晰,信息泄露时有发生。由于不动产登记信息未能全国联网,同一权利人 在不同地方登记的房产信息相互割裂,职能部门难以全面掌握居民拥有房产的信息,不利于作出科学的房地产调控决策。建 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居民合法购置、使用不动产的信息实行全国联网,需要加强对职能部门不动产信息管理工作的监督 ,加大对违规使用、泄露公民不动产信息行为的问责追究。  前段时间,一些地方曝出“房叔”、“房妹”、“房姐”拥有十几套、几十套住房,社会舆论反响强烈。这些“房叔”、“ 房妹”大多是公职人员和官员,同时利用职权经营多种“生意”,他们不但为购置房产运作巨额资金,有的还办理多个身份 证或户口,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情节和影响十分恶劣。“房叔”、“房妹”等被查处后,一些地方对查询、泄露 “房叔”、“房妹”房产信息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也作出处理,追究职能部门信息管理不严之责和有关人员违规查询、使 用公民房产信息之责。不少人对此很不理解,认为有关人员泄露“房叔”、“房妹”的信息,为查处“房叔”、“房妹”立 了大功,非但不应当追究责任,反而应当给予奖励才对。在此问题上出现的认识分歧,反映了现行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的漏 洞,也凸显了今后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需要承担的两项功能——既要充分保障普通公民的合法不动产信息,也要对公职 人员涉及不动产的隐私权加以必要的限制。  按照现行规定,个人、单位要查询公民购置、使用不动产的信息,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履行严格的报批手续,经有关部 门的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有关人员擅自查询、泄露“房叔”、“房妹”的房产信息,的确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不动产 统一登记制度之后,在基础性制度层面,或将建立不动产登记的“一级信息系统”,普通公民和公职人员的房产信息不会截 然分开,个人、单位要查询公民购置、使用不动产的信息,仍然需要履行报批手续,如果违规查询、泄露“房叔”、“房妹 ”的房产信息,仍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这里,“房叔”、“房妹”的身份首先是公民,他们的房产信息和其他公民的房 产信息一样,都需要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此基础上,还应当建立不动产登记的“二级信息系统”,专门收录公职人员购置、使用不动产的信息,个人、单位履行相 对简易的报批手续后,就可以查询、使用这些信息。其中,公职人员购置、使用不动产的信息,应当通过一定渠道、在一定 范围内公开。如果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下不便建立“二级信息系统”,就需要针对公职人员购置、使用不动产,另外建立一 套收录、登记、公开的信息系统,以便社会公众对公职人员财产状况的知情和监督,为预防和惩治腐败构建扎实的制度环境 。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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