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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曝光4起大排查大整治事故案例

[百科] 时间:2024-04-20 12:24:3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23次

原标题:本市曝光4起大排查大整治事故案例

近日,本市北京市曝光第七批全市大排查大整治事故案例4起。曝光排查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大整这4起案例涉及施工破坏地下燃气管线、治事未落实管道巡护职责以及安全意识缺失等造成相关人员死亡的故案两起生产安全事故。

2022年7月29日,本市在西城区育翔小学分校德胜里校区院内,曝光排查北京世纪黄龙技术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大整将南北走向燃气管线挖断,治事影响144户居民用气。故案经调查发现,本市西城区某基建管理中心(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前未在管线防护系统发布施工信息;北京世纪黄龙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施工单位)在知晓地下存在燃气管线的曝光排查情况下,未考虑地下管线复杂性,大整仅依靠地表燃气设施位置进行施工作业,治事导致地下燃气管线遭到破坏,故案存在毁损燃气设施的行为。

就此,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对西城区某基建管理中心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北京世纪黄龙技术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3月13日,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监控设备发现油库管线异常。经现场检查发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对管道日常巡护的制度及措施未落实,一线巡视人员未及时发现管线周围地表变化情况,涉嫌存在未依法对管道进行巡护、检测和维修的行为。

就此,北京市城管执法局责令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限期整改。

城管执法部门提示:各生产经营单位:一是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意识;二是严格落实管道日常巡护等制度;三是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

2022年11月24日,在密关路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现场,北京云泽四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人李某某驾驶轮胎压路机进行复压作业时,与冒险进入作业区域的非参建人员发生接触,致该非参建人员死亡。经调查,李某某未严格按照压路机使用说明要求操作压路机,启动发动机进行倒车作业前,未确认压路机周围人员情况,不慎与冒险进入作业区域的非参建单位人员曹某某发生接触。同时,云泽公司对外租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对外租设备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等。

就此,责成云泽公司终止与李某某的雇佣关系。云泽公司现场负责人刘某某,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责成云泽公司撤销其职务。云泽公司经理王某某,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依法给予其上一年年收入40%罚款的行政处罚。此外,依法给予云泽公司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等。

另一起事故为2022年8月24日,在国道109新线高速公路二工区下苇甸隧道右线施工现场,北京京首建混凝土搅拌站有限公司混凝土罐车在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致车辆后方的一名工人死亡。经调查,混凝土罐车司机张某某,安全意识缺失,在未接到倒车指令情况下,盲目倒车;且在倒车过程中,车内倒车影像无法正常显示图像,未发现处在车辆后方的李某某,未确认车辆后方及周边情况是否安全,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同时,也存在安全教育培训缺失、车辆检查流于形式、外包单位管理有漏洞等间接原因。

就此,混凝土罐车司机张某某存在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对于涉及的北京京首建混凝土搅拌站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宏润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分别给予45万元、42万元、38万元、35万元的行政处罚。涉及的主要负责人也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此项事故中还包括了对事故瞒报责任的追究。张某某作为中铁上海四公司在二工区的项目经理,在去年8月24日8时30分得知施工现场有工人受伤后,未及时主动向上级单位和政府监管部门报告;在10时10分得知受伤工人确认死亡后,未按规定及时主动向上级单位或政府监管部门报告事故;负有瞒报责任,给予张某某上一年年收入100%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悉,去年的8月25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对国道109新线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以及分包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约谈。要求全线进行停工,自查自纠,开展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梳理开工以来出现的各类隐患,形成总结报告,并制定后续工作措施。

2023年2月24日,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十六支队对“8·24”事故进行现场检查笔录和问询笔录以及查询相关证明、证据材料等,决定对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解丽)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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