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医保局公开征集线索举报欺诈骗保行为 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焦点] 时间:2024-04-20 12:34:5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35次

  原标题:昆明市医保局公开征集线索举报欺诈骗保行为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记者24日从昆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昆明可获该局向社会公开征集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市医提供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线索,保局经查证属实的公开,给予500元到10万元不等的征集最高奖励。举报电话:0871-63695526,线索行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举报奖励

  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欺诈骗保行为: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等方式,骗保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昆明可获;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4.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6.挂名住院的;7.串换药品、耗材、市医物品、保局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公开;8.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征集最高欺诈骗保行为:1.为参保人员持医保卡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线索行生活用品等非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物品的;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5.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1.伪造虚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2.将本人的社会保障卡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3.非法使用社会保障卡,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4.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1.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手续的;2.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3.涉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记者 赵维)

(责任编辑:综合)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