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发文:调降风险因子!专家:释放险资入市空间、稳固支持实体经济,金融监管总局发文:调降风险因子!专家:释放险资入市空间、稳固支持实体经济

[知识] 时间:2024-03-29 14:21:5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30次
央广网北京9月12日消息(记者卢海宁)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交易实况》报道,金融监管家释间稳济金局发降风经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总局资入专家支持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保持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0%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50%监管标准不变的发文风险放险基础上,根据保险业发展实际,调降优化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因专

  《通知》体现了我国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市空释放实体哪些新导向?对保险企业、行业以及资本市场分别会带来什么影响?经济之声《财经态度》采访了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固支管总

  王国军介绍,持实偿付能力是体经保险公司对保单持有人履行赔付义务的能力。此次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进行优化,融监入市主要体现出分类监管、文调稳固差异化监管的险因险资特点,以及引导保险公司回归保障本源、空间服务实体经济、金融监管家释间稳济金局发降风经济支持科技创新等新导向。总局资入专家支持

  《通知》要求总资产100亿元以上、2000亿元以下的财产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及总资产500亿元以上、5000亿元以下的人身险公司,最低资本按照95%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总资产100亿元以下的财产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及总资产500亿元以下的人身险公司,最低资本按照90%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王国军认为,这项规定能让符合要求的保险公司尤其是中小保险公司,在现有业务不变的情况下提升偿付能力、经营能力与业务拓展能力,进而激发保险行业活力。

  《通知》提出,将保险公司剩余期限10年期以上保单未来盈余计入核心资本的比例,从目前不超过35%提高至不超过40%。王国军分析,长期年金保险、长期健康保险、长期寿险等产品的期限大多在十年以上,这项规定能更好引导保险公司推动上述险种的发展,进而让保险公司回归保障本源、更好服务社会民生。

  《通知》明确,对于保险公司投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风险因子从0.35调整为0.3;投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票,风险因子从0.45调整为0.4。王国军认为,适当调低风险因子,能助力保险公司打开投资权益类资产的空间,沪深300代表的蓝筹股、科创板上市公司等有望获得增量资金。另外,通过实施投资收益长期考核,能引导保险公司秉持长期投资与价值投资理念,为蓝筹企业、科创企业等提供更长期、更稳定的金融活水,从而支持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还能在投资中获得长期回报,增强险企自身竞争力。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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