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第二季度末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8%

[知识] 时间:2024-04-20 08:21:1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22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消息,国家公司日前,金融监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总局综合分析了保险业偿付能力和风险状况,第季度末研究了2023年第二季度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保险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委员、平均副局长周亮主持会议。偿付充足

总体看,国家公司保险业偿付能力保持充足。金融监管第二季度末,总局综合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8%,第季度末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2.7%。保险财产险公司、平均人身险公司、偿付充足再保险公司的国家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24.6%、178.7%和275.2%,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93.7%、106.5%和239.3%。186家保险公司中,55家公司风险综合评级为A类,104家公司为B类,15家公司为C类,12家公司为D类。

会议指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始终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加强保险业监管。2023年上半年保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3.2万亿元,同比增长12.5%,2020年以来首次实现两位数增长。上半年保险资金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为4.32%,同比增加1.5个百分点。

会议强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党中央关于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强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和持续监管,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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