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库的车被淹,多名车主报案物品丢失 难道车里的东西自己“逃生”了

[百科] 时间:2024-04-20 01:26:1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07次

原标题:地库的逃生车被淹,多名车主报案物品丢失 难道车里的地库的车多名丢失的东东西自己“逃生”了

□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张阳文图

近日,河南突遭暴雨,被淹报案郑州市绿地之窗地下车库内近500辆汽车被淹没。车主车里经过数天排水,物品看着自己价值400余万的难道迈凯伦从水中被拖出,车内烂泥水草狼藉一片,西自张磊(化名)心痛不已。逃生部分车主见到自己“沉没”一周的地库的车多名丢失的东爱车时,经过检查却发现,被淹报案车内的车主车里大部分贵重物品已不知所踪。

400万元迈凯伦被泡水9天车主称物业渎职

7月20日下午4时左右,物品郑州已经持续了四天的难道降雨突然增强。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七里河南路交会处的西自绿地之窗附近,路面积水深度迅速增加,逃生并开始向低洼处倒灌。

5时许,张磊担心地下车库进水,在迟迟等不到物业通知挪车的情况下,来到车库负四层,试图把他价值400余万的迈凯伦汽车从这里转移出去,但为时已晚。随着积水不断倒灌,张磊和一些自发挪车的车主选择放弃车辆,从地下车库撤离。

张磊告诉记者,直到暴雨后的第三天(7月22日),绿地之窗物业和车库管理方才开始用2条不到10厘米粗抽水管排水,用了一天一夜才排空了负一层的水。7月24日,张磊从外地租用两台“龙吸水”大功率水泵,却因装卸设备的吊车费用与物业和车库管理方发生争执。令张磊气愤的是,在他支付了吊车费后依然无法使用。“物业和车库管理方给出的理由是没有燃料和配件。”据现场车主介绍,“大水开始灌进来的时候,物业既没有及时通知车主,也没有采用沙袋、防水挡板、隔离门等进行封堵。”

29日,这辆迈凯伦终于“重见天日”,看着被腐烂泥浆包裹的爱车,张磊称:“物业但凡能早半个小时通知,也不会这样,这不是渎职是什么!”

一箱白酒就剩半瓶多名车主报案物品丢失

7月27日,记者在绿地之窗云峰座地下车库门口见到刘云(化名),他的爱车已经被淹6天,前一天刚被保险公司从地下2层拖出,底盘渗出的污水仍在滴答流出,车窗和后备厢大开,一眼望去已被污泥和杂草覆盖,模样凄惨。

刘云表示,他的后备厢里经常会存放一些白酒,以备工作招待之需。车辆被拖出后,他发现后备厢中的白酒不翼而飞,只在后座位上留下一瓶已开封的白酒,瓶中酒液只剩一半。

“如果酒被大水冲跑,那这咋还剩半瓶?”刘云认为他的车辆在被拖上来之前就已被盗。

据了解,目前市面上大部分品牌车辆都已装备新功能,即进水后自动打开后备厢和车窗。除此之外,一些车辆在进水后,车内电路短路也会造成后备厢等自动打开。“肯定不是开窗被冲走的。”多名车主表示,此次车辆被拖出后,他们发现丢失了包括首饰、现金等多件贵重物品,“车内很明显被翻动过,有的车备胎都没了。”车主们认为,绿地之窗物业和地下车库管理方(郑州月轮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在车库内积水被抽干之后,没有组织工作人员在门口进行管理,导致出入人员鱼龙混杂,应当对受灾车主遭受的二次损失负责。

地下车库管理方表示“不关我事”

面对众多受损车主的质疑,作为甲方的绿地之窗物业和地下车库管理方(郑州月轮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是否该承担责任?

郑州月轮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按照之前与车主签订的租赁合同显示:“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律师观点

从车主们的遭遇来看,很难说保管方尽到了保管义务

河南泰豫恒律师事务所刘浩律师表示,张磊等车主将车辆停放于绿地集团及物业公司所管理的收费停车场,并支付了管理费,双方之间即成立了有偿保管合同关系。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在双方签署的协议中,也有约定提示对方有义务提供车位及场地,而本次导致损失原因恰恰是因为停车场地的排水等设施不合格和管理不善。

除此之外,依据郑州停车收费2020年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做好停车场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发生火险、盗窃、抢劫及场内交通事故等情况时,应当依法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从车主们的遭遇来看,很难说尽到了保管义务。”刘浩建议,张磊等车主可收集支付停车管理费凭据,以及车辆损失情况的照片、视频、票据等相关证据,积极与绿地集团以及物业公司协商赔偿事宜。

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实际损失有争议的,亦可申请人民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或鉴定。因案件较为复杂,为了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以寻求专业律师予以帮助。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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