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食品安全需要社会“共治”方能“共享”

[热点] 时间:2024-03-29 14:29:5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43次

原标题:东湖评论:食品安全需要社会“共治”方能“共享”

近日,共治据媒体报道发现,东湖位于北京市的评论两家必胜客门店后厨存在餐厅管理人员篡改效期标签,员工拆掉外包装、食品将过期食材“化整为零”等多种问题,安全使得食品安全问题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需社享焦点。据了解,共治今年3月,东湖其中一家店就曾因食材超保质期,评论受到市场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食品并处以5万元罚款的安全处罚。同一家门店在经历监管处罚之后,需社享却选择继续铤而走险,共治这不仅是东湖对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挑战”,更是评论对消费者权益的漠视。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频繁曝出的问题,不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容易“透支”群众对整个食品行业的信任,引发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忧。深究其因,是因为企业管理者法律观念淡薄、从业人员按章操作意识淡化、自检能力不足等因素导致。食品生产、销售链条长,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主体,不仅极易发生问题,还增加了执法监管难度。食品安全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需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治”、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专抓”,更需要“社会共治”。

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必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深刻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提高法律意识,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牢固树立依法生产经营理念,自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经营区和操作间“三防”设施,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健康体检,在食品原料储存、加工等环节进行食品安全自检,及时堵住食品安全漏洞,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防止低质量或有害食品“流入”百姓餐桌。

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必须整合部门监管合力。食品从生产到加工、从原料到包装、从运输到销售等环节,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统筹,凝聚监管合力。要定期组织农业、公安和卫健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检查,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要大力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模式,形成“技防”代替“人防”、“线上+线下”监管形式。要构建诚信体系建设,将企业公信力纳入质量可追溯平台予以监督,加大处罚力度,让无良商家“痛到不敢再犯”,倒逼企业自觉遵纪守法。

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必须发动社会多方力量。行业协会和新闻媒体是社会共治的重要主体,要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和行业协会平台,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政策、科普知识。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志愿者等群体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治理中,为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献计献策。在社区、镇、村设立食品安全科普站,配备食品安全监管员、协管员和信息员,对反映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群众中去,逐步形成市县乡三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食品安全关乎百姓、关乎民生。“必胜客换签续命”事件警示我们,责任缺失必会导致质量失守、信任缺失。食品安全仍需政府、企业及社会各方面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堵塞漏洞、防患未然,即社会共治,“共治”方能“共享”。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杨赟 (宜昌秭归)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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