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外包装标示与二维码扫码内容不符 儋州一商家被罚

[热点] 时间:2024-04-23 20:36:3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96次

原标题:产品外包装标示与二维码扫码内容不符 儋州一商家被罚

新海南客户端、产品南海网、外包南国都市报3月15日消息(记者 钟瑜)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装标州商 3月14日,码扫码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0年海南消费欺诈执法九大典型案例。符儋罚其中,家被儋州市光村镇新盈农场平亨酒店二楼的产品儋州光村德博莱贸易部(何xx)销售的产品因涉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400元、外包罚款24000元的装标州商处罚决定。

3月15日,码扫码内记者从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行政执法支队了解到,符儋罚2020年12月14日,家被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儋州市光村镇儋州光村德博莱贸易部进行检查时发现,产品当事人在包厢内摆放的外包产品“德博莱万寿银离子白钢锅”外包装标示显示其材质为食品级430不锈钢,二维码扫码后显示其材质为食品级304不锈钢,装标州商因产品外包装标示与二维码扫码内容不相符,执法人员对上述产品进行查封。

经查实,当事人销售产品外包装标签标识内容和内包装标签标识内容及二维码扫码后显示信息不一致。此外,还利用包厢现场向旅游人员宣传材质“430”和“304”的区别,引人误解,其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给予责令停业整顿处罚,并作出如上处罚。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行政执法支队提醒大家,在购物过程中可通过扫描商品二维码查看产品信息,避免购买到不合格产品。另外,不可有贪小便宜的心理,避免上当受骗;购物时索要票据留存证据,方便以后取证维权。(钟瑜)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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