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徐育东一审获刑十三年

[探索] 时间:2024-04-25 18:07:0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38次

  8月31日,广西贵港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港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徐育东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市人审获认定被告人徐育东犯受贿罪,民政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府原副市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长徐受贿犯罪所得财物依法予以没收,育东上缴国库。刑年

  桂林中院经审理查明,广西贵港2009年至2020年期间,市人审获被告人徐育东利用担任中共平南县委副书记、民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政府区长、府原副市平南县人民政府县长、长徐中共贵港市港北区委书记、育东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党工委书记、刑年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广西贵港贵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实施、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592.158272万元。

  桂林中院认为,被告人徐育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者由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徐育东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遂根据被告人徐育东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作出上述判决。

  (总台记者 唐伟强 岑通)

原标题:广西贵港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徐育东一审获刑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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