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三代人、岳婿双行长……问题出在哪?

[娱乐] 时间:2024-04-25 00:50:2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91次

  4月7日,烟草岳婿对于一男孩说出“爷爷是代人行长,妈妈是双行副行长,想继承爸爸当行长”的长问视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正式回应,题出称孩子的烟草岳婿爷爷、外公和父母确实都是代人该行员工,且岗位均符合监管要求和农发行任职回避制度规定。双行

  至此,长问事情暂时告一段落。题出但是烟草岳婿,在这次事件的代人讨论中,公众对于国企工作人员“近亲繁殖”的双行关切和疑虑,才是长问更值得我们思考、重视的题出问题。

  从“三代烟草人”引“群嘲”,到“好工作代代相传”的调侃,人们对童言童语的敏感,都指向一个现实:目前国企、基层党政机关里,仍有不少“近亲繁殖”现象。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其实,为了避免“体制内”亲戚遍地,古人早就提出“任职回避”,比如东汉规定“婚姻之家及两州人不得交互为官”,此后历代都在不断细化回避制度。

  新中国初期,任职回避制度一度缺失,直到上世纪80年代,公务员制度在多地试行,具体、明确的公务员回避规定才陆续出台。

  从1986年《关于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通知》,到2001年起,《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先后出台,我国逐渐对国企、央企的任职回避作出了详细规定。

  目前,绝大部分央企、国企在招聘时,对“亲属回避”都有明确要求。

  不同企业的要求不同,总体来说有三种情况:单位回避、部门回避和岗位回避。有的企业仅对特定的岗位和部门设限;有的企业要求回避近亲属担任领导的单位;有的企业则“一刀切”,只要有近亲属任职的单位,就不得报考。

  尽管国企“任职回避”制度已实施 20 多年,但“近亲繁殖”仍屡见不鲜,主要集中在金融、电信、电力、烟草等领域。

  比如中央巡视组2015年“点名”中石油、中国太平保险、中国人寿等9家单位存在“近亲繁殖”;此后又发现,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六百多名干部中,有“220名干部的配偶、子女共240人在系统内工作”。2019年,中纪委曝光中国建设银行一原副总经理帮亲戚调动工作、贵州茅台原董事长大搞家族式腐败。

  同时,安插“关系户”的手段也越来越隐蔽。

  比如,有的招聘要求根据亲属个人简历“量身定制”,就差把“萝卜坑”三个字摆在纸面上;有的搞“资源互换”,让“你孩子进我单位,我孩子进你单位”;此外,伪造简历、绕道进人、内部照顾更是屡见不鲜……

  “任人唯亲”防不胜防。

  “近亲繁殖”,根源何在?

  不可否认,国企、央企“近亲繁殖”有历史原因。

  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国企按战线、系统来划分,自成一体,相对封闭,在招聘时,会对职工子女有倾斜政策,甚至在农、林、水、地矿等常年野外作业的系统,还存在“接班顶替”现象,即父辈退休,子女“继承”岗位。

  彼时,“子承父业”“三代同厂”是凝聚力、归属感的象征。然而,时过境迁,时代变了,但还是有人存在“子承父业”的思维惯性。

  从现实层面来看,“亲属回避”尽管有明文规定,但招聘制度不够公开、透明,监督机制不够有效、有力,让规定难以落地。相比于党政机关,央企、国企的领导在经营决策、录人用人上,有更大的权力。

  同时,对国企落实“亲属回避”还缺乏常态化制度化的监管。比如,2022年江西省的“周公子”事件,如果不是本人在朋友圈“炫富秀权”,公众根本发现不了,原来这一大家子都在该省交通系统工作。

  而且,有些国企本来就不好监督。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彭新林提出,国企任职回避落实不到位的领域,往往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丰富的领域,甚至是垄断性行业。这些领域的国企,本身就有一定的封闭性,外部监督相对薄弱。

  于是,在人们看不到的角落,“近亲繁殖”悄悄滋生。

  最重要的是公平

  多年来,人们想尽办法来规避“体制内”的“近亲繁殖”。我国的亲属回避条款变得越来越细致、全面。30多年前,“任职回避”仅限于党组织干部选拔,要按规定程序“一视同仁”,且本人回避讨论。

  如今,“任职回避”已成国企共识。许多央企、国企在招聘时,都会公开亮出“回避条款”,甚至有企业把回避的对象,从近亲、姻亲扩展到同学、师生关系上。

  监察机关也在不断“严打”。比如2020年,中央巡视组发现,经多轮巡视,招商局集团、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中国船舶集团、国家电网等多家企业就“回避”问题进行了整改。

  北京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指出,要想真正落实好亲属回避制度,还需要借助监督之力。“外部监督机制越完善,滋生腐败的空间就会越小。”

  比如,招聘要公开透明,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人才选用要有完整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加大追责力度,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不仅要处理其亲属,对涉事干部也要严肃问责。

  不可否认,在这些被“回避”掉的领导亲属中,也不乏有优秀人才。但人才到哪都能发光,何必非要讨瓜田李下之嫌?尤其是对以国企为代表的“体制内”单位来说,强调“亲属回避”的硬性规定,更是在为社会作出表率、示范:公平公正、不看“关系”。

  在现代社会,比起某个部门、某个单位的“举贤不避亲”,人们更希望看到,全社会人才自由流动,岗位公平竞争,源源不断地给各行各业注入新鲜血液。

  参考文献:

  [1]裴国富。我国公务员任职回避制度的法规体系建构[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42(09):114-120+185-186.DOI:10.19898/j.cnki.42-1704/c.20220822.04。

  [2]王峰。国企招聘任职回避引关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回避条款频现[N]。21世纪经济报道,2023-08-23(001)。DOI:10.28723/n.cnki.nsjbd.2023.003369。

责任编辑:刘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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