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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收入分配改革 拟涨4类人收入

[焦点] 时间:2024-04-19 11:09:4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57次

  酝酿多年的国收革拟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终于有了时间表。日前召开的入分人收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表示,本季度将会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配改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表示,涨类方案迟迟未出台,国收革拟因多方看问题的入分人收入角度不一样,难成共识。配改苏海南表示,涨类本次收入分配改革将着力提高农民、国收革拟城乡贫困居民、入分人收入企业退休人员和低收入工薪劳动者这四部分低收入工薪劳动者的配改所得。

既得利益群体最难攻克

  出台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涨类呼声由来已久,官方8年前就曾表态要出台方案。国收革拟苏海南表示,入分人收入方案迟迟未出台的配改原因很多。最主要的是,收入分配必然涉及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改革开放至今,不同领域、部门、行业和群体之间的收入提升、生活改善幅度参差不齐。在调整过程中,不同群体、不同领域受益或受损的程度不同,因此所持立场也不一样。既得利益群体成为方案出台和实施的最大阻力。

“控高”阻力最大“提低”针对4类人

  此前中央已经明确社会已经基本形成共识的收入分配改革应是“提低、控高、扩中”。

  苏海南说,其中“控高”尤其是调节垄断行业的高收入最难。调节垄断行业的高收入首先要尽快打破垄断,让民间资本进入到一些应该也可以开放的领域,在经济发展中形成更好的平等竞争,同时加大对垄断行业占有国有资源的相关税费征收,提高国有企业税后利润上缴比例,从源头上调控垄断行业的高收入来源。同时,要继续抓好对部分企业高管偏高、过高收入的调控。

  “提低”的重点是提高农民、城乡贫困居民、企业退休人员和低收入工薪劳动者这四部分低收入工薪劳动者的所得。首先需要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城乡居民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各项标准的提高。其次,应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争取对现行养老保险“双轨制”有所突破。另外,应合理适时地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以及社会低保标准,并继续抓好农民增收工作等。(法制晚报)

人社部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争取年内出台

  核心提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于备受关注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表示,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人社部目前正在推进这方面的制度建设,开展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也在推进当中。改革方案争取在今年年底之前发布。

时间表争取年底前公布

  会上,记者问及人社部对于收入分配改革有何措施出台,以及工资条例的制定进行到了哪一步?尹成基回答,根据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各个方面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个方案,争取在今年年底之前发布。

分工人社部负责工资制度

  尹成基说,方案的发布流程是先经过有关部门研究,再经过国务院审议批准之后发布。方案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职责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工资制度方面,人社部将按照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的部署来研究制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相关办法和政策。

进展正在规范公务员津贴

  尹成基表示,人社部目前已着手推进有关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比如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和企业单位最低工资制度等。下一步人社部将对照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对相关改革措施进行认真研究细化。

  尹成基指出,企业工资方面,这几年严格实施最低工资制度。人社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全国有18个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9.4%。目前,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的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的14元。

□表态
社保费率不会随意变

  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的专家建议提高或者降低养老保险费率的问题,尹成基表示,如果要变更社会保险费率,需要经过研究和论证,该制度不适合随意变更。养老基金的长期稳定运行,不能简单地通过提高社会保险费率来解决,而是要通过各方面的制度建设来保证。

延迟退休需慎重

  尹成基分析了实施延迟退休政策国家的基本情况。他说,国外实施延迟退休政策,实际上是基于就业不足、基金不足的情况提出来的。我国的情况并不完全相同,在我国,目前就业压力还很大,社会保险制度还处在逐步完善和建立的阶段。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延迟退休年龄这个政策还需要慎重,它需要选择一个非常合适的时机才能实施。(人民 中新)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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