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首套房不低于20%

[探索] 时间:2024-03-28 22:46:2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48次

  中新网3月13日电 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天津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调整低于更好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个人公积天津市于3月18日起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住房

  根据最新政策,金贷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款首,应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20%的付款房首付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30%的比例首付款。

  该政策自2024年3月18日起施行,首套有效期5年。天津贷款受理日期在2024年3月18日之前的调整低于,按该政策施行前的个人公积政策执行;2024年3月18日(含当日)之后受理的,按该政策执行。住房贷款受理日期为贷款银行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职工贷款申请之日。金贷

  本次只调整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款首其他政策保持不变。

  具体政策文件、业务办理流程及要件,可以登录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zfgjj.cn)、天津公积金APP、“天津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查询,或者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12329咨询。 【编辑:于晓】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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