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汽车冒充排放合格被处以1.7亿元罚款

[探索] 时间:2024-03-29 00:11:1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72次
中评社北京7月16日电/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在其官方网站的江淮“行政许可和处罚结果信息公示”一栏,公示了对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汽车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冒充江淮汽车因污染控制装置以次充好、排放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合格违法行为,被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责令停产整治,被处没收违法所得879836.54元,亿元并处货值金额(货值金额 84740800.00元)二倍罚款169481600元。罚款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于2018年4月9日对江淮汽车生产销售的江淮江淮牌HFC5043XXYP71K1C2V柴油厢式运输车车型进行了新车环保一致性抽检。检验报告显示,汽车车辆识别代码分别为LJ11KBBD0H8029128、冒充LJ11KBBD6H8029103、排放LJ11KBBD0H8029159的合格三辆新车检测结果中的车载诊断(OBD)系统功能性检测不符合《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车载诊断(OBD)系统技术要求》(HJ437-2008)相关标准,被处是亿元机动车生产企业对污染控制装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行为。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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