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打击房企“捂盘”:取得预售证10天内须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并销售

[知识] 时间:2024-04-26 16:27:5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49次

  7月9日,捂盘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河南通知,将进一步规范全省商品房销售行为,打击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房企房源保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取得全部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查阅,预售通知包括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证天加强商品房销售现场管理、内须加强商品房销售行为监管以及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服务行为等四大方面内容。次性

  其中,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并销必须将符合预售条件的捂盘楼幢一次性申报,严禁以分批、河南拆零等方式进行申报,打击拖延上市销售时间。房企房源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要严格按照已申报《商品房预售方案》中的时限对外公开销售。无故更改、拖延开盘时间的,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可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限制项目网签。

  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一经发现,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可依法责令停止预售,撤销商品房预售许可,并移交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通知要求在销售现场公布7大类信息: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书;所有房源销售价格和销控表;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房产测绘成果报告等相关材料;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名称和账号;销售房屋已经在建工程抵押的情况说明以及抵押权人同意销售抵押房屋的证明材料;委托销售代理机构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范围、时限;房管、物价、工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监管部门的举报电话。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知明确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有以下16种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1.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将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项目对外销售,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

  2.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向他人销售,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3.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采用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以及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

  4.未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

  5.未在商品房预售广告中载明商品房预售证号。

  6.商品房销售不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不实行一房一价、一套一标,收取标价以外的未标明费用甚至高于备案申报价格进行销售。

  7.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不及时办理预售许可证;取得预售许可后不在10天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信息并进行销售;同一个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采取分楼幢、分单元、分层等方式开盘销售;不公示销售进度控制表,特别是已取得预售许可、尚未售出的房屋数量和价格情况。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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