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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6月实施

[百科] 时间:2024-04-26 15:10:2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67次
中评社北京5月22日电/据环球网报道,合肥记者21日从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市养实施颁布实施《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犬管中华田园犬(别称:土狗)不在禁养名单中。理条例月  4月24日,合肥合肥市公安局、市养实施合肥市农业农村局就《合肥市禁养犬名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犬管在征求意见稿中,理条例月中华田园犬与獒犬、合肥比利时牧羊犬、市养实施拳师犬、犬管法国狼犬等多个犬种被列入禁养名录,理条例月引发网友热议。合肥  记者21日从合肥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内禁养犬名录中发现,市养实施此前引发热议的犬管中华田园犬已经从目录中删除。  《条例》明确重点管理区域实行养犬依法免疫和登记制度,重点管理区域每户限养一只。养犬人应当在犬只出生满三个月或者免疫间隔期满时,将犬只送至农业农村部门规定的免疫点进行免疫,并取得犬只免疫证明;取得犬只免疫证明后二十日内,携带犬只到公安机关规定的地点办理养犬登记。  按照“养犬的底线应该是不妨碍他人,不伤及他人”的原则,《条例》明确不得在住宅共用区域饲养犬只,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不得虐待、遗弃犬只。在重点管理区域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为犬只佩戴标识,主动避让行人,在人群拥挤场合怀抱犬只或者为犬只佩戴嘴套,不得由未成年人单独携带犬只等规定。  根据《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合肥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内禁养犬名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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