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后 排污许可制度呈现出这几大变化

[百科] 时间:2024-04-25 09:58:5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55次

原标题:《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后 排污许可制度呈现出这几大变化

四川新闻网成都4月29日讯(记者 何佳欣)4月29日,排污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举行了新闻发布会,许可现出会上通报了排污许可管理有关内容。管理

实施排污许可制度,条例是正式全面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的一项重要部署。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施行四川省高度重视,后排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污许有序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工作。可制2017年启动了排污许可制改革,度呈大变至2019年,排污四川省按年度、许可现出分行业核发排污许可证;2020年,管理全省上下统筹推进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条例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和“回头看”工作,正式截至年底,全面完成约13.5万家排污单位的摸排,依法依规核发排污许可证11719张、整改通知书1472张、排污登记98853家、关闭或长期停产等特殊情形分类处置23245家,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今年3月1日,《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为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筑牢了坚实法治保障,标志着对污染物排放的管理将从过去以准入为主,向既抓事前审批又抓事中事后监管的全流程管理转变,使得排污许可制度呈现出几大变化:

一是实现了“一企一证”,持证排污。

要求企业持证按证排污,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评、竣工验收、排放标准、污染源监测、环境风险防范等环境管理要求,都落实到排污许可证的内容之中。排污许可证成为企业排污的“身份证”,也是企业生产经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和接受环保部门监管的主要法律文书。

2017年至今,全省共核发排污许可证20114张,排污单位及时申领了排污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污并严格执行。

二是实现了固定污染源全覆盖、“一证式”管理。

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对影响较大和较小的排污单位,分别实行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目前,四川省重点管理4447家,简化管理15667家,共管控大气污染物排放口37858个,水污染物排放口13117个,全省已发排污许可证企业基本均已按要求安装废气或废水污染治理设施。同时,对影响很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登记管理,不需要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仅需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登记,目前四川省已登记100854家。

三是《条例》首次提出按次计罚。

对无证排污、超标排污等行为,罚款下限由10万提高到20万元;可综合运用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停业关闭、按日计罚以及治安拘留等处罚措施。对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未按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违法行为,实施按次处罚,每次5千以上2万元以下,这是生态环境法律领域里面的首次,体现了国家重典治理环境违法行为的决心。

四是设定了限期整改制度。

《条例》规定,“对条例施行前已经实际排污,但暂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单位,应当下达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提出量身定制的整改要求;排污单位应当按要求进行整改,达到许可条件并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逾期仍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继续排放污染物。”目前,四川省发出整改通知书1305张,整改期最长不超过1年,未按照整改通知书完成整改的,不得核发排污许可证。这意味着,届时整改未成的企业将退出市场。

“十四五”时期,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将进入提质增效新阶段。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将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推动全省排污许可管理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巩固固定污染源“全覆盖”成效。继续做好排污许可证发证登记,狠抓排污许可证质量和执行率,将许可证质量和执行率纳入双百任务考核目标,即3年内排污许可证质量检查率100%,1年内执行报告提交率100%,今年对1/3以上排污许可证的发证质量进行核查。

做好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的深度衔接。制定《关于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推动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生态环境执法、自行监测、环境统计等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深度衔接。

强化“一证式”执法监管。将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纳入年度执法计划,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管理专项检查,重点针对未持证排污、执行报告提交情况开展专项执法。同时加大对中小企业指导帮扶,督促其建立完善环境管理制度,落实好排污许可管理各项要求。

(记者 何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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