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布 省食安委协调指导较大及以上事件应急处置

[热点] 时间:2024-03-29 23:41:3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84次
日前,陕西省食食安上事陕西省政府网站发布《陕西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简称《预案》),品安要求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全突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发事积极应对、应急预件应急处及时控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布省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委协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指导较大及危害和影响,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陕西省食食安上事维护正常的品安社会经济秩序。《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全突2015年制定的发事《陕西省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预案》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应急预件应急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布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陕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委协

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危害和影响程度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Ⅰ级)、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Ⅱ级)、较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Ⅳ级)。

记者注意到,相对于此前的《陕西省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此次《预案》特别提出,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重点时期,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不受突发事件分级标准限制。此外,之前的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和指挥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修改为“协调指导我省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对应事件分级标准将应急响应设定四个级别。Ⅰ级应急响应由国务院组织实施,省政府积极配合主动开展工作;Ⅱ级、Ⅲ级和Ⅳ级事件分别由省、设区市、县人民政府启动应急响应,并统一指挥处置。其他食品安全事件参照级别事件进行应急响应,必要时启动Ⅳ级响应。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县级以上食安办指挥进行先期处置。根据各级食安办事件评估结果,参照事件分级标准,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的,各级食安办报请本级政府启动应急响应。(记者 文晨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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