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女子莫名“被二婚”20年 幕后导演究竟是谁?

[知识] 时间:2024-04-23 20:31:5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59次

  这张错误的被二婚婚姻登记表上,信息是泰州周筛珍的,照片是女莫别人的。

  如果不是名年幕后购房需要到银行贷款,泰州女子周筛珍至今还蒙在鼓里:她在1999年与一个名叫孔令宏的导演男子登记结了婚,而1997年她与丈夫陆俊刚领了结婚证。究竟孔令宏是被二婚谁?周筛珍不知道,更没有见过面。泰州周筛珍找到当地民政局,女莫结果被告知其第二次婚姻登记无法撤销。名年幕后周筛珍只能将姜堰民政局、导演出具其不实婚姻证明资料的究竟梅垛乡高北村村支部、以及在婚姻证明资料上签名的被二婚时任村支书孔令山等三方告上法院。

  12月6日,泰州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就该案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女莫记者旁听审理过程以及事后采访获悉,周筛珍“被二婚”系人为,但究竟是谁导演了这场戏,由于年代久远,目前还是个谜。

  买房办贷款发现“被二婚”

  根本没见过“丈夫孔令宏”

  12月6日上午,坐在原告席的周筛珍,提及自己莫名“被二婚”情绪异常激动。她说,今年10月,她在泰州主城区看中了一套房子,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方审查发现,她结婚证所注的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不一致,银行方建议她到民政部门进行更改。周筛珍赶到当地高港民政局。工作人员通过查询告知她,系统显示她有二次婚姻,第一次是与陆俊刚,第二次是1999年与孔令宏,发证单位是姜堰梅垛乡,现归属姜堰民政局。周筛珍又来到了姜堰民政局,民政局调出了1999年孔令宏与她的结婚证明资料。

  在由梅垛乡高北村村支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中,“本村村民”周筛珍被写明“未婚”,申请与该乡北野村一组的孔令宏结婚,备注一栏标注周筛珍的生日是1976年10月7日以及身份证号码,并加盖了当时梅垛乡派出所的公章。周筛珍说,当时看到这样资料,她气得浑身发抖。因为,1997年她已经与家住高港大泗的陆俊刚登记结婚。1999年,她已经离开了姜堰梅垛高北村,不在村里居住,只是户口没有迁出。这个孔令宏是谁?她压根没有见过,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

  后来,她根据民政局提供的资料得知,孔令宏就居住在邻村。资料显示,她和孔令宏的结婚登记页上,结婚照女方是一名陌生女子,只是身份信息是她的。

  丈夫陆俊刚信任她,劝她不如采取息事宁人、解决问题的态度,找到孔令宏,主动跟他离婚。这样的建议,让她无法接受,“我一天没有和他生活过,根本没有结过婚,离什么婚?”更何况,孔令宏当时所留电话号码已经打不通。

  民政部门称难撤销

  法庭辩称“没有责任”

  “再婚”撤销不了,周筛珍和陆俊刚结婚证上面的身份证信息就更正不过来,她的房子贷款就无法办理。周筛珍为此找到姜堰民政局。让她失望的是,民政局工作人员答复,他们没有办法撤销她和孔令宏的婚姻登记。感觉万分委屈的周筛珍,不久前将姜堰民政局、出具其不实婚姻证明资料的梅垛乡高北村村支部、以及在婚姻证明资料上签名的时任村支书孔令山等三方告上法院,要求确认民政部门撤销其所作出的周筛珍与孔令宏的婚姻登记(证号为姜梅婚(99)字第147号);要求被告赔偿律师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10万元。

  记者获悉,接到法庭通知书的梅垛乡高北村村支部、以及时任村支书孔令山没有到庭。庭上,针对周筛珍其本人没有到场、身份证从没离身,民政部门为何办理了她和孔令宏的结婚登记的质询,姜堰民政局代理人辩称,他们通过查阅资料发现,周筛珍和孔令宏的结婚状况证明资料是完备的,既有村支部的公章,又有村支书的签名。警方证明其身份信息的盖章,能够代替身份证的功效。加上,其结婚登记由当时的梅垛乡政府办理,他们姜堰民政局2004年才接管了婚姻登记这项工作。因此,姜堰民政局不存在任何责任和过错。此外,由于政策的规定,对于当时符合条件办理的结婚登记,他们无法也无权撤销。

  参与庭审的姜堰民政局一名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周筛珍的遭遇,他们在工作实践中碰到过多起,原因与当时婚姻登记没有完全联网有关,他们对周筛珍的遭遇表示同情,但权限让他们爱莫能助。若法院作出相关裁定,民政部门可以进行撤销。但对于周筛珍的损失,则没有办法解决。

  老支书不承认签名是自己的

  究竟是谁“导演”了这场婚姻

  由于案情相对清楚,庭审只进行了一个多小时,法官表示将根据庭审情况,经过合议庭合议后判决。

  庭审结束后,记者通过电话辗转联系上了时任梅垛乡高北村村支书孔令山。对于该村1999年出具的周筛珍婚姻状况证明,孔令山否认该证明出自他的手,签名也不是他本人的。孔令山说,周筛珍是他村里的,两家离得不远,他知道周筛珍出嫁到外地,不会犯这样简单的错误。他表示,当时村级管理比较松懈,村支部的公章很多人都能拿到。究竟是谁在证明材料上面盖了章,他也无法知道。

  孔令山告诉记者,据他后来调查得知,冒用周筛珍名义结婚的孔令宏,当时找了一个外地女友,因该女友没有任何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资料,无法与孔令宏申请登记结婚。该说法得到了周筛珍的证实。她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孔令宏舅舅的儿子找到她弟弟,让她和平解决这件事。孔令宏的舅舅当年在梅垛乡高北村任村民小组长,到底是不是他策划导演了周筛珍这出冤枉婚姻?由于孔令宏的舅舅已经去世,一切无法考证。

  庭审结束了,但周筛珍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她担心,即使法院作出撤销她和孔令宏的婚姻登记,她的损害补偿也无人“买单”,哪怕是8000元律师费。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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