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解读】及时反映耕地变化 打造更高水平“天府粮仓”

[探索] 时间:2024-04-24 16:38:0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95次

原标题:【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解读】及时反映耕地变化 打造更高水平“天府粮仓”

《四川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天府粮仓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川省这是土地实施办法自2012年修正后的首次全面修订,实施办法共八章八十条。管理高水2月14日,法实法解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调查监测处就实施办法中土地调查方面的施办时反内容,进行解读详细解读。读及地变

土地调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映耕部门分工协作,化打地方分级负责、造更各方共同参与的天府粮仓原则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川省土地调查成果质量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土地第一责任人。农业农村、管理高水林草、法实法解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配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土地调查工作。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提供土地调查需要的相关资料。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每10年进行一次全国土地调查,根据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每年进行土地变更调查。

2018年,在四川省各级调查机构和调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四川克服调查全国单元最多、图斑数量全国最大、影像质量全国最差、自然灾害全国最频等困难,圆满完成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全省13个一级类和51个二级类的土地利用现状,形成了统一的自然资源底版。

在“三调”成果基础上,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每年组织开展变更调查,持续更新“三调”成果,为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基础数据支撑。

2021年以来,为加强自然资源管理,严格保护耕地,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常态化开展自然资源综合动态监测,重点监测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情况,及时反映耕地变化,为打造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挖潜土地调查和动态监测成果应用价值,打造部门协同、深度融合的调查监测管理系统和决策分析智库应用场景,围绕粮食安全、生态文明建设、区域统筹发展、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重大需求,拓展成果共享应用的广度与深度,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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