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回应“9月起摩托车可通行高速公路”:系误读

[探索] 时间:2024-04-23 19:56:4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89次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8月29日电 (张旭)近日,交通有媒体报道称从9月1日起,运输应月摩托车可以通行高速公路。起摩对此,托车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孙文剑29日表示,可通这个说法是行高不准确的,是误读个误读。

  “从现在起到明年1月1日,交通摩托车上不上高速,运输应月仍会按现在的起摩政策执行。”孙文剑说,托车据了解,可通江苏、行高江西、误读山东等省份,交通就明确摩托车是不能上高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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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8月29日新闻发布会现场。 张旭 摄

  今年5月,交通运输部印发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其中,将摩托车列为一类车型。

  “新标准只是从公路收费角度对车型进行分类,摩托车只不过是其中的一种车型罢了。”孙文剑解释,对车辆通行管理政策的调整,包括摩托车在内的各类机动车如何通行高速公路,以及部分地区高速公路限制特定车辆通行等具体问题,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执行。

  孙文剑表示,从明年1月1日起,全国高速公路省界站撤销后,全国高速公路将形成一张网,是否允许摩托车上高速,有关部门正在进行研究,政策确定后会第一时间进行通告。(完)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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