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律师说民法典:公证遗嘱不再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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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民法典》继承编作为和公民基本权益息息相关的章节,尤为引人注目。说民其中,法典“取消公证遗嘱效力优先性”的公证修改是对我国现行继承法做出的较大改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遗嘱优先变更自己所立的不再遗嘱。立遗嘱后,律师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说民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法典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公证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优先,以最后的不再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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