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公司老板停车场内被“熟人”撞伤 双方曾因纠纷对簿公堂 警方介入调查

[探索] 时间:2024-04-20 09:16:5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58次

原标题:海口一公司老板停车场内被“熟人”撞伤 双方曾因纠纷对簿公堂 警方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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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15时左右,熟人海口大园路某公司楼下停车场内,海口发生一起事故。公司身为某公司负责人的老板林先生路过停车场通道准备上楼的时候,原本停在通道内的停车堂一辆白色大众轿车突然启动,冲过来将林先生撞到全身多处骨折,场内查又撞上停车场出口处的被撞簿一辆红色轿车方才停下。事发后,伤双受害人和家属发现,曾纷对方介肇事司机与受害人曾有过纠纷并对簿公堂。因纠在查看监控录像后,入调受害人和家人深感不安,熟人他们认为这不是海口一起简单的意外交通事故。

新海南客户端、公司南海网、老板南国都市报 记者 姜飞 实习生 郑鑫

事发现场。肇事车辆开始停在红圈1处,红圈2为受害人被撞处。记者 姜飞 摄

停车场内被撞伤,肇事司机是“熟人”

据了解,林先生被撞伤后,先是被救护车紧急送往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救治,因伤情严重,又转入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接受治疗。11月8日晚,记者来到医院了解情况时看到,林先生躺在病床上不能动弹,家人在一旁陪护,回想起事发那一幕,林先生仍心有余悸。

“事故发生时,我们以为是普通的意外事故,但是后来看到对方是谁之后,意识到问题没那么简单了。”林先生的朋友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从肇事车辆上下来一名戴口罩的男子,经家属辨认,该男子为关某某,与林先生之间过去有过纠纷。

林先生告诉记者,撞伤自己的男子关某某以前与他有过合作往来,双方之间出现纠纷后对薄公堂,经法院生效判决后,关某某最终输了官司。本以为事情已经过去一两年了,没想到这次自己被撞伤,肇事司机居然是关某某。他为什么停车在自己公司的楼下?为什么恰巧开车撞到自己?

另据林先生家人介绍,事发后,肇事男子仅是委托朋友到医院送了大概6000元住院费。

视频监控显示:肇事车辆撞人后又撞车

记者在林先生家人提供的视频中看到,11月7日15时02分31秒,林先生从楼上下来,走向路边与朋友见面;约4秒钟后,林先生与朋友站在路边一辆车尾处交谈,此时,停车场通道南端停放的车牌号为琼A588××白色轿车,缓缓开出,即将开到出口时停车约5秒,又缓慢倒车,退回原来的停车位置上。

15时02分58秒,林先生在路边与朋友短暂交流后,经停车场通道准备上楼的瞬间,车牌号为琼A588××的白色轿车,突然冲出撞上林先生。“当时,一刹那间我看到车撞过来,下意识地跳起来,被撞倒在另外两辆车中间,要不然那辆轿车就可能从我身上碾过去。”林先生说。

视频显示,肇事车辆撞倒林先生后,并没有停车,而是接着撞向停车场出口的一辆红色轿车后方才停下。事发后,肇事车辆司机下车,没有第一时间查看受伤人的伤情,而是慢悠悠地检查两车相撞的情况。

受害人与肇事司机因发生纠纷对簿公堂

据林先生公司法律顾问马律师介绍,肇事司机关某某与林先生之前确实存在合伙协议纠纷。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判决书显示,2017年9月28日,关某某通过海口琼山区法院起诉与林先生及其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关某某一审胜诉;林先生不服琼山法院一审判决,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8年9月17日,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撤销琼山区法院一审民事判决,驳回关某某的诉讼请求。

病历显示,受害人被撞多处骨折。记者 姜飞 摄

目击者称肇事男子曾多次在停车场出现 停车后不下车

11月8日下午,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来到事发现场回访时,停车场附近一公司工作人员郑西(化名)告诉记者,事发时,他就在现场不远处坐着,突然听到“咣当”一声,接着就看到肇事车辆又撞上路边红车。

“我赶紧起身一看,发现老林已经被撞倒在停车位上的两车之间空地上,如果没有这两个车挡着,后果不堪设想。”郑西告诉记者,肇事车辆上的男子和另外一个人,最近时常出现在停车场,与别人不同的是,一般人停车后要下来,要么去饭店吃饭或者上楼喝茶,但这两名男子每次都是坐在车里不下来。

“不过,事发那天,我看到车里只有一个人。”郑西说。

肇事男子拒绝接受记者采访 警方介入调查

11月9日下午,记者拨打肇事司机关某某电话,先表明身份,表示想了解事故的过程,关某某接通电话后,明确表示不接受采访,并当即挂掉电话。

据了解,林先生被撞伤入院后,其家人向海口市公安局云露派出所以“故意伤害案”报案,目前警方已经受理并介入调查。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姜飞 郑鑫)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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