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任期内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违规行为负有相应责任 ST南卫时任董秘李菲遭上交所监管警示

[综合] 时间:2024-04-27 06:19:0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69次
上交所10月11日下发关于对ST南卫(维权)时任董事会秘书李菲予以监管警示的对任等违决定。经查明,期内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公司规行管《2022年度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专项说明》显示,2020-2022年度,非经菲遭公司控股股东、营性有相应责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资金占用情况。资金占用主要发生在银行贷款转贷过程中,为负卫主要过程为:公司申请银行贷款获得批准后,任S任董贷款资金由银行放款到公司贷款账户同时无需经公司操作即受托支付到指定供应商账户,秘李指定供应商收到款项后转入自身其他账户或转入其他企业账户,上交所监示再转给公司关联方常州实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对任等违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禾目乐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期内常州市阳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公司规行管用作其自身还贷周转或临时周转。非经菲遭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营性有相应责累计发生额合计3.59亿元。其中,2020年借款发生额为9200万元,占上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6.31%,年末未形成余额;2021年借款发生额为1.35亿元,占上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9.37%,年末未形成余额;2022年借款发生额为1.32亿元,占上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0.92%,年末资金占用余额为4200万元。截至2023年4月,占用本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

综上,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转贷的方式,资金最终流转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合计3.59亿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及主要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会秘书李菲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任期内公司违规行为负有相应责任,违反了有关规定及其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李菲予以监管警示。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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