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明确:农作物种植园看护房不得超过十五平米

[娱乐] 时间:2024-04-19 02:14:2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66次

   原标题:农作物种植园看护房不得超过十五平米 两部委明确防止擅自将设施农用地“非农化”

  国土资源部与发改委21日联合发布通知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给予明确。两部其中,委明农作物种植园等可建看护房。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庄少勤称,确农对于看护类管理用房、初加工设施用地两部委不仅提出了明确的作物种植面积要求,而且要求设立标示牌,接受公众监督,防止擅自将设施农用地“非农化。”。护房

  在国土资源部今天召开的超过新闻发布会,庄少勤说,根据通知要求,各地区在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优先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预留少量(不超过5%)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平米

  对于农业产业园、两部科技园、委明创业园用地安排,确农通知提出,在确保农地农用的前提下,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集聚,作物种植合理保障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用地需求,严防变相搞房地产开发。

  庄少勤指出,护房两部委允许安排一定比例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专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农产品加工、超过农产品冷链、平米物流仓储、两部产地批发市场等项目建设或用于小微创业园、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农村二三产业的市、县,可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对于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以及由于农业规模经营必须兴建的配套设施,包括蔬菜种植、烟草种植和茶园、橡胶园等农作物种植园的看护类管理房用地,两部委明确提出,这类看护房必须是单层且占地小于15平方米;临时性烤烟、炒茶、果蔬预冷、葡萄晾干等农产品晾晒、临时存储、分拣包装等初加工设施用地,原则上占地不得超过400平方米,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实行县级备案。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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