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贺凯)2月12日,产妇记者从云南省卫生健康委获悉,不担云南省卫健委制定了《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孕产妇管理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心云新冠并于当日印发该通知下发全省,指导全省在新冠肺炎流行期间科学、南省规范做好孕产妇孕期保健及分娩安全等相关管理,印发孕产切实保障母婴安全。
《意见》中,肺炎妇管明确了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孕产妇个人防护要点;发热、流行理疑似及确诊孕产妇管理;新生儿管理及救治;产后管理;发热、期间疑似及确诊孕产妇转诊;定点机构接诊流程等六项规范的导意特殊时期孕产妇管理指导意见,对保障我省新冠肺炎流行期间母婴安全有重大意义。产妇
不担(责任编辑: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