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生儿子也不能乱打!法院发出保护令:家暴父亲需远离儿子200米

[焦点] 时间:2024-04-20 00:08:2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31次

原标题:亲生儿子也不能乱打!亲生亲需法院发出保护令:家暴父亲需远离儿子200米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张扬 通讯员梅瑰)现实生活中,儿也儿米有些父母教育方式简单粗暴,不能保护暴父甚至打着“教育”之名行“暴力”之实,乱打令严重损害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法院发出触及法律底线。远离3月8日上午,亲生亲需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儿也儿米其中沙市男子家暴儿子的不能保护暴父案例令人警醒。

郑某(女)与陈甲系夫妻,乱打令二人婚后育有一子陈乙。法院发出因脾气暴躁,远离陈甲常因生活琐事殴打年仅9岁的亲生亲需陈乙,致使陈乙身体多次受伤,儿也儿米并给其造成了严重心理阴影,不能保护暴父放学后不敢回家,甚至离家出走。

2021年10月,妻子郑某不再隐忍,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向法院提交了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记录,陈乙的伤情照片等证据。

经调查,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裁定:一、禁止陈甲对陈乙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陈甲骚扰、跟踪、接触、威胁陈乙及其相关近亲属;三、禁止陈甲在陈乙就读的学校及经常出入的场所200米范围内活动。

办案法官表示,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负有对其实施家庭教育的法律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二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由于大多数未成年人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在面对家庭暴力时,多选择隐忍或逃避,身心健康遭受不法侵害。

本案中,陈甲常因生活琐事殴打儿子陈乙,致使陈乙产生心理阴影,不敢回家甚至离家出走,是典型的家庭暴力行为。但陈乙仅有9岁,无法凭借自身能力维权。依照反家庭暴力法规定,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近亲属或学校、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等职能部门可对其提供帮助。最终陈乙的母亲郑某作为其法定监护人帮助陈乙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发现是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的前提。全社会要加强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提高未成年人依法维权意识,同时注重家庭、学校、幼儿园协同,及时发现并干预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构筑起一道坚实有力的“保护墙”。

摘:《民法典理解与适用》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指人民法院作出的,旨在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防止暴力发生或再次发生的裁定。

谁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1)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受害人;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均可以代为申请。

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收费吗?

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收取诉讼费用。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否需要提供担保?

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不需要提供担保。

管辖法院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不再局限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即“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而是规定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适用程序

人民法院可以比照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家事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由审理该案的审判组织作出是否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如果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在接受其申请的人民法院并无正在进行的家事案件诉讼,由法官以独任审理的方式审理。至于是否需要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问题听取被申请人的意见,由法官视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作出条件和时限

申请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2)有具体的请求;

(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人身安全保护令有哪些保护措施?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4)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对裁定不服的救济措施

(1)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2)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服,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哪些人(单位)会收到人身安全保护令?

(1)申请人;

(2)被申请人;

(3)公安机关;

(4)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

谁来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人民法院执行。

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后果?

(1)如加害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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