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牢安全底线 向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违法行为坚决说“不”!

[焦点] 时间:2024-04-26 12:19:5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45次

原标题:守牢安全底线 向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违法行为坚决说“不”!不

“您好,守牢施安您院里的安全树枝由于没有及时修剪枝叶离电力线路太近,严重影响了电力线路的底线安全运行,为了保证您和家人的向危安全,请您立即进行整改。及电决说”近日,力设漷县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漷县供电所开展了执法行动。全违对辖区内两起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法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并予以处罚。为坚

执法过程中,不执法人员现场查看发现两处点位的守牢施安树枝都因为太长时间没有修剪,而对电力设施造成很大安全隐患。安全一旦出现问题,底线后果将十分严重。向危为此,执法人员要求有关责任方立即进行整改,并对其进行了宣传教育,要求增强安全意识,保护电力设施。

电力设施是生产活动顺利进行的承载体,是国民经济的命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或采取安全措施,不得在电力设施周围或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从事建房、砍树等其他作业,破坏电力设施属于违法行为,供电管理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在此,我们也提醒辖区广大村(居)民,电力设施维护“十个不得”要记住啦!

1.不得在变电站围墙外缘三百米和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三百米范围内放飞风筝或者其他空中漂移物

2.不得擅自在保护区内进行吊装、打桩、钻探、开挖等可能危及电力线路设施安全的作业

3.不得在保护区内搭建临时设施,围建、侵占电力设施

4.不得在保护区内种植高杆植物

5.不得在保护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不得在保护区内进行垂钓

7.不得在电缆竖井、电缆沟道中堆放杂物、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倾倒垃圾

8.不得擅自打开或者损坏电力设施箱门、电缆盖板、井盖

9.不得擅自攀登或者破坏杆塔

10.不得利用杆塔拉线作起重牵引地锚(供稿:漷县书院)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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