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全责!涉及醉驾和逆行 海口交警公布2起电动车事故认定结果

[焦点] 时间:2024-03-29 16:17:1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24次

原标题:负全责!负全涉及醉驾和逆行 海口交警公布2起电动车事故认定结果

新海南客户端、责涉南海网、及醉驾和交警结果南国都市报8月4日消息(记者 王燕珍 实习生 曾婷婷)一位是逆行醉酒骑电动车却不慎撞到人行道隔离石球后摔倒致死亡,一位是海口骑电动车逆行与另一辆电动车相撞致使他人死亡——8月4日,海口公安交警公布了这两起涉及电动车的公布交通事故的事故认定结果,以此警示各位驾驶员,起电骑电动车或是动车摩托车都要遵守交通规则,千万不要因交通违法行为引发事故酿成惨剧。事故

醉酒驾驶电动车撞上路边隔离石球殒命 海口一男子负全责

2021年6月5日晚,认定36岁的负全海口男子冯某平醉酒后(血检结果为:193mg/100ml)驾驶车牌号为海口A1**12的电动自行车,沿滨海大道由西往东行驶。责涉当天23时许,及醉驾和交警结果当冯某平驾驶电动自行车从非机动车道驶入滨海大道华秀大厦前的逆行人行道时,不慎撞到人行道隔离石球上,海口造成冯某平连人带车摔倒受伤,经送医抢救后无效死亡。

醉酒骑车撞上隔离石球摔伤致死。海口公安交警提供

海口公安交警办案民警通过现场勘查、检验鉴定、调取监控视频等,认为该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当事人冯某平醉酒后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在人行道上行驶,造成事故。

当事人冯某平醉酒后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在人行道上行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最终经调查,交警认定当事人冯某平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两辆电动车相撞致女子死亡 逆行男子负全责

2020年5月14日16时许,28岁男子洪某扬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沿海口市琼山区中山南路由北往南方向逆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某饭店门前路段时,适遇49岁女子王某兰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由南往北方向行驶。两车发生碰撞,王某兰在事故中当场死亡。

电动车逆行出事故现场。海口公安交警提供

经过海口公安交警调查,洪某扬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逆向行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王某兰驾驶电动自行车正常行驶,无违法行为。因此,海口公安交警认定,洪某扬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兰无事故责任。

海口交警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右侧通行莫逆行,请自觉遵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王燕珍 曾婷婷)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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