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车主私自报废车辆逃避处罚 最高可罚2万

[百科] 时间:2024-05-02 05:32:2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27次

  记者 高鸿鹏

  本报讯

  今年国庆前夕,今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曝光了一批营运大客车交通违法“大户”企业名单。车主车辆处罚一个多月过去了,私自这些企业有没有及时处理交通违法?11月3日,报废记者跟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对违法较多的逃避客运企业进行了回访。

  现象大量未处理交通违法中,最高所涉的可罚是报废车辆

  昨日9时许,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工作人员首先来到郑州交运集团。今后

  在警方9月29日的车主车辆处罚通报中,该企业未处理交通违法信息为296条,私自截至10月30日,报废其未处理的逃避交通违法信息为177条。

  对此,最高该集团相关负责人张涛称,可罚郑州交运集团共有3000辆营运车,今后范围遍布全国20多个省,车辆基数大,上路后或多或少会出现交通违法情况。此外,部分交通违法信息通报相对滞后,再加上一些未走完报废手续的车辆,可能会有一些违法信息处理得不够及时。“公司每个月都会按照辖区交警大队的通报及时处理违法,截至9月30日前,我们所有正在营运中的车辆上的交通违法已经全部处理完毕。”

  在警方9月27日的通报中,河南省鸿运汽车旅游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有405次交通违法未处理,截至10月30日,未处理的违法信息为124次。

  对此,河南省鸿运汽车旅游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晓飞称,该公司郑州分公司已于2013年8月注销,被通报交通违法中,有98辆车占了286次,这些车在一年前也已注销,车主在车辆即将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时选择了私自报废,“我们也做过司机的工作,但很多车主认为车辆已经达到报废年限,都不愿意前往处理,导致这些交通违法成为无人管的状态。目前,公司30辆正常营运车辆的违法已经处理过了”。

  记者查询发现,按照2015年汽车报废补贴政策,根据车型不同,报废车辆可得到3500元至21500元不等的补贴。而私自处理车辆所得收入则远高于补贴所得。因此,有的车主会选择私自报废车辆。

  规定私自报废车辆最高可罚2万元

  针对车主自行报废车辆的现象,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部分客运企业存在严重的管理混乱,有些车大多在报废前的最后一年,在疯狂交通违法后选择自行报废来逃避责任。对此,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违反规定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的,或者自行拆解报废汽车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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