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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公安条例 警有权要求除面罩

[焦点] 时间:2024-04-19 12:36:4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94次
  中评社香港4月10日电/据大公报报道,依公有权上诉庭裁决,安条警方不可根据《禁蒙面法》要求市民在公众地方脱下面罩。求除警方回应大公报查询时表示,面罩会严格遵守今次上诉庭作出的依公有权裁决。警方理解在现时新冠病毒情况下,安条市民需要佩戴口罩以保障健康,求除而《禁蒙面法》中亦订明有关的面罩免责辩护。因此,依公有权警务人员会按实际情况灵活处理事件。安条  代表政府的求除资深大律师余若海于上诉时曾表示,戴口罩预防新冠肺炎,面罩属于《禁蒙面法》第4条下的依公有权免责范围,不会受规例影响。安条  行政会议成员、求除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警方可根据《公安条例》要求除口罩。汤家骅说,即使《禁蒙面法》被裁定违宪的条例已无法律效力,但警方仍可根据《公安条例》等要求任何人士除下口罩表露身份,相信裁决无特别影响实际操作。  反对派扬言上诉到终院  昨日上诉庭宣判之后,社民连梁国雄等在庭外接受访问,最初包括长毛在内只有四人手持横额;之后吴文远等人亦加入一起叫口号,聚集人数超过四人,涉违反“限聚令”。有女警见状,走近黄浩铭,提醒他有关“限聚令”的规定。  一众反对派议员则扬言会上诉到终审法院。公民党郭荣铿称,现时行政机关并无自我约束力,今次禁蒙面法部分上诉得直,宣称特首权力不受约束云云。然而,据资料显示,郭荣铿曾在2018年台风“山竹”袭港后,建议行政长官动用《紧急法》。  (来源: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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