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白受冤,名女名号背负54年强奸犯的同学名号,汪康夫的年后年强一生,几乎都是被老背负在无奈与愤怒中度过。
近日,师强已经78岁高龄,奸岁奸犯曾经是老师江西莲花县小学教师的汪康夫通过网络发声,想要借助网络的为何帮助证明自己不是强奸犯,在死之前以清白之身离开这个世界。名女名号
事件回顾
10名女同学54年后否认被老师强奸
在老一辈人的同学记忆和法院档案里的案底中记录着一个噩梦:
1966年,江西吉安,年后年强小学教师汪康夫在任教期间被公安带走,被老背负随后法院认定其强奸两名,师强猥亵十名女学生,奸岁奸犯最终,老师汪康夫被判有期徒刑10年。
但汪康夫认为,当年法院仅凭借三份工作组撰写的调查报告给他定罪,而没有受害者证言和医院的检查,完全是冤案。证据不足,被判了强奸,78岁的老人54年间一直在伸冤。
1978年起,汪康夫写申诉信寄给各级法院检察院,持续申诉42年至今未能平反。
如今,多名“受害”女生表示此事根本不存在,他们当年是受教导主任逼迫签字指控汪康夫,当年的证明材料并不是自主写下。
如今,当年受胁迫写"证据"的"受害者"们,正在协助老师翻案,为老师涤净不明之冤。
(责任编辑: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