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中职教师,2019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启动

[百科] 时间:2024-04-25 01:05:3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29次

原标题:@海南中职教师,海南2019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启动

新海南客户端、中职中等职业职南海网、教师教师南国都市报11月19日消息(记者 黄婷)近日,年度海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学校通知》指出,2019年度的评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将于2020年底前组织实施。

评审范围

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教研工作的启动在职在岗教师

我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的教师和教育教学研究培训机构中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教研工作的海南在职在岗教师。

评审政策

转岗一年后可申请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

《通知》指出,中职中等职业职严格岗位结构比例。教师教师按照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紧密衔接要求,年度一律在核定的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评审。

评审条件暂沿用《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琼人劳保专〔2007〕15号)。评审

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工作《通知》明确,专业技术资格转评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发生变更,且变更前后的岗位属不同职称系列或不同专业,申报评审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岗位变更且转岗一年后可申请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同级转评一年后可按规定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申报转评要提供转岗证明材料,工作岗位未变更的,不得转评。申报转评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严格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职称外语、计算机、班主任情况,《通知》指出,职称外语、计算机执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教师系列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要求(试行)的通知》(琼教师〔2017〕93号)。对班主任不做要求的教研、培训、电教机构等教学辅助机构等人员指该机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关于论文网络检索验证,《通知》明确,实行学术论文论著、学科教学论文上网检索验证。各单位要通过有权威性的“中国知网”“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南京大学CSSCI期刊目录检索”“SCI,EI,ISTP/ISSHP”等网站,对申报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实行网上检索验证,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除本人发表文献)不超过30%的才能申报,并在申报材料中提供学术刊物、著作与检索页。各单位必须在检索页上做出核查意见并加盖审核部门印章,未经检索验证证明学术论著真实性的不予受理。学术刊物、论著以正式出版物为准。

参评教师的师德考察根据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我省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相应的违规处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考察,中职学校副高及以下参评对象由学校对其进行师德考察,通过考核测评、征求教师、学生或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参评对象的职业操守,并做出师德考察评价意见及“同意推荐”或“不同意推荐”结论。凡存在违反师德行为的,不得参与当年度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关于职称的认定

教师个人只能参加一个级别的职称认定

符合初级职称认定条件中职学校教师可直接申请认定,符合中级职称认定条件的中职学校教师可竞聘学校中级岗位,通过竞聘获得学校拟聘推荐人选资格的方可申请认定。认定材料的受理按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学校)负责受理。

职称认定条件执行《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3〕54号)。教师个人只能参加一个级别的职称认定。

关于申报材料的审核公示

老师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学校进行公示

《通知》指出,参加评审的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学校要以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接收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调查问题属实的,不得推荐。

申报材料的审核由学校负责。省直属中职学校(市县所属职校将经审核的推荐人选材料提交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其他相关政策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复核,主要对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材料(含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核,并做出审核意见(同意送审的材料,同一单位不得做出不同的审核意见)。对要求审核人、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对在受理材料的过程中,因违反工作程序、审核材料把关不严造成评审结果出现严重偏差的,或单位包庇、纵容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及行政处分。对申报材料不全、不一致或不合格的,要及时通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补齐,经审核同意的材料送交省教育厅。

省级受理材料时间安排

单位统一报送 受理时间:12月17日至18日

申报评审和认定的材料同一时间报送。受理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至18日。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的纸质申报材料。

为规范初审程序,提高初审质量,今年将集中各单位进行交叉审核,请各单位按时报送评审材料,凡不再受理期内提交材料的市县或单位一律不予受理及补报(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另行通知)。

提醒

申请人剽窃等,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诚信档案库3年

省教育厅指出,根据《职称评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此外,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取消或免征一批行政事业型收费项目》(琼财非税〔2015〕822号)的通知精神,从2015年起已取消职称评审收费,各市县、单位不得再向教师收取职称评审相关费用。(黄婷)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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