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四注重”“四规范” 提升检察委员会决策质效

[百科] 时间:2024-04-25 18:08:1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67次

原标题: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四注重”“四规范” 提升检察委员会决策质效

新海南客户端、四注重南海网、屯昌提升南国都市报5月19日消息

2022年以来,县人效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加强对《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检察委员会工作问与答》《海南省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文件的民检学习,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以下简称检委会)在案件决策和指导中的察院策质作用,切实提升议事议案的规范水平,推动检委会在司法改革新形势下发挥好核心业务决策功能。检察

一、四注重注重把准职能定位,屯昌提升严格规范议题范围

检委会是县人效检察机关的重大业务决策机构和最高办案组织,在检察工作中起着定方向、民检定重点、察院策质定标准的规范作用,检委会决策水平的检察高低直接影响到检察职能的准确发挥。屯昌县院根据相关要求,四注重明确将涉及国家重大利益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等6种情形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在检察工作中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和国家法律、政策的重大问题等8种重大事项全部纳入检委会审议范围。凡是涉及上述范围内的议题,都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这样既防止通过其他决策渠道取代检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又防止把不属于审议范围的议题提请检委会讨论决定。同时还严格把握“其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范围的标准,进一步加大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议题审议力度,努力实现“四大检察全覆盖”,切实发挥检委会的职能作用。

2022年至2023年5月,屯昌县院共召开检委会会议52次,其中,审议案件68件,检委会决定改变了部分案件承办人的意见。

二、注重强化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会议程序

一是严格落实检委会例会制度。为提高检委会工作的前瞻性和计划性,明确检委会至少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定期开会进行案件讨论和事项研究,必要时可以提前或者推迟召开会议;二是严格规范议题提请程序。由检委办加强会前审核把关,确保议题质量。对符合上会条件的议题,根据案件事项紧迫程度,提出会议议程建议,报检察长决定,并提前3日将会议通知、上会案件材料等发送至各检委会委员及相关列席会议人员,进一步增强委员办案的亲历性,提高委员发表意见的准确度;三是推进落实委员会前阅卷。对提请上会讨论的案件,因处理意见存在较大分歧或者存在较大争议,委员通过会前审阅卷宗和议题报告,可以更加全面掌握全案事实和证据,理清争议焦点和分歧,确保所提意见的严肃性和严谨性;四是严格议事议案程序。会议按照承办人汇报,检委会委员提问、讨论,委员发表意见并表态的顺序进行;进一步明确会议主持人为检察长或者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发表意见顺序、表决、形成决议、司法责任等方面的工作要求,要求委员发表意见应当观点明确、独立发言并提出理由和依据,落实好会中民主决策,主持会议的委员末位发言,过半数规定,少数意见如实记录等。

注重狠抓能力建设,严格规范业务决策

屯昌县院坚持把检委会委员素能提升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加大委员多元化学习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委员的法学理论素养和履职能力。一是坚持组织听庭评议。由检委办筛选典型案件,定期组织检委会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对出庭检察官在法庭上的案件事实把握能力、法庭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检容检纪情况开展评议,及时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二是深化案例指导和适用。定期开展案例专场学习活动,组织学习各类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并通过案例学习,积极发现、培育和总结,从本院办理的各条线案件中打造典型案例和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以及对部分案件进行“回头看”;三是强化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将检察业务工作主要核心办案数据等分析列为检委会审议议题范围的重要内容,突出业务研究和指导,注意通过检委会全面总结业务工作经验,及时把握规律,深入分析问题,增强检察业务工作的系统性、全局性和协调性;四是加强检委会委员集体学习。把检委会学习作为提升检委会委员履职能力和议事议案水平的重要途径。认真落实《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的意见》,开展每季一课,每个季度由检委办确定一个专题,指定一名检委会委员备课,在检委会学习会议上进行授课;五是坚持议事议案并重。进一步加大检委会研究重大问题的工作力度,更多发挥对类案把握、宏观业务工作指导、重大检察业务问题研究的决策作用,以此促进各项检察工作更有质效开展。

2022年至2023年5月,屯昌县院检委会共集体学习典型案例6次,学习有关文件8个,学习指导性案例、通报等18篇,审议工作报告11份,讨论提交人大审议工作报告4个。

注重加强信息化建设,严格规范决策执行

检委会是检察机关案件把关的最后一道防线,在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案件办理终身责任制的前提下,坚持放权不越位,担责不失责。为全面加强检委会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全力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提高检委会议事议案效率,屯昌县院以智慧检务为契机,在检委会会议室配备专门电脑,实现无纸化办公;在召开检委会会议讨论案件和事项时,通过专门设备,对会议全程录音,完整记录检委会委员研究讨论案件和事项的完整过程;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完成全部检委会会议工作,实现全程留痕。屯昌县院立足检委会“大事”“大案”决策功能,在保证案件质量、维护司法公正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承办人和检委会委员的责任心,确保会议程序、决策的民主性,努力让每一个决策、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完善检委会决定事项的督办和执行。检委会会议结束后,检委办负责对决定的后续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议题承办部门及时通过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向检委办反馈决议的执行情况。

下一步,屯昌县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继续围绕全面依法治国,聚焦社会民生,坚持实践导向、为民导向,立足新发展阶段开展检委会工作,以进一步建设规范化、智慧化检委会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委会重要业务决策机构和最高办案组织的职能作用,以检委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者宁丽,系2023年春季海南省委党校中青班学员,工作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宁丽)

(责任编辑:休闲)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