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人员从公司领钱 一张“工资单”牵出留置案

[知识] 时间:2024-04-25 20:14:1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29次

  原标题:手记| 一张“工资单”牵出留置案

  “经查,工资单江苏省泗洪县房产处原党支部书记、编人原副主任王国尚违反政治纪律、公司廉洁纪律、领钱生活纪律,张牵置案受到开除党籍、出留开除公职处分,工资单并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编人”近日,公司随着王国尚案被通报曝光,领钱我不禁想起初核这起案件时的张牵置案情景……

  “小金,你看一下这个凭证,出留有什么问题?”当初,工资单核查这封举报信时,编人泗洪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马英指着一张工资结算表问我。公司

  “程序上没什么问题,手续齐全,也没有重复入账情况。”仔细检查过凭证后,我说。

  “市里的塔吊检测公司向县区工作人员发放工资,是不是有些奇怪?”马主任若有所思,问道:“他们在县区没有招聘的工作人员吧?”

  “县区没有专门工作人员,那里开展检测业务都是直接联系当地建筑业管理处的人员。”陈会计回答。

  听了陈会计的话,马主任对我说:“小金,你去调取一下县建筑业管理处的人员情况。”

  这样的安排点醒了我,原来“工资结算表”里的名字都是县建筑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他们本身就是在编人员,拿着固定工资,肯定不能在其他公司里多领一份工资!”核对完相关情况,我激动地说。

  顺着这条线索,我们调取了塔吊检测公司历年的账务资料,复制了所有的“工资结算表”,调取了县建筑业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的银行流水,核实了相关塔吊检测安装的一系列文件……

  经过调查,县建筑业管理处4名工作人员,先后从塔吊检测公司领取十余万元的“工资”,其中建筑业管理处原主任王国尚一人就领取了11.23万元。根据这条线索,王国尚被立案审查调查并依法留置。2019年1月,王国尚因犯受贿罪等罪行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徐某、王某、席某等分别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案件结束后我问马主任:“你是怎么发现那张凭证有问题的?”

  “干这行除了要精通业务,还要多看多听多想多问,现在大家纪法意识越来越强,表面的东西都会尽可能的规范,但是一旦撒了一个谎,就需要很多谎来圆,逻辑就容易出问题,所以要结合工作生活实践来办案……”马主任深有感触地说。(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纪委监委 金雅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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