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加强出资企业董事会建设 权威解读来了

[热点] 时间:2024-05-02 05:52:0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40次

原标题:省国资委加强出资企业董事会建设 权威解读来了

东北网1027日讯(刘光东 记者 周秘)27日,省国设权省国资委召开出资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会议,资委对今年9月份省国资委出台的加强《关于建立出资企业董事会向省国资委工作报告制度的意见》《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董事会和董事评价暂行办法》进行解读。

据了解,出资董事会向省国资委工作报告制度,企业规范了董事会的董事读工作报告内容、程序和方式,威解加强了董事会与出资人的省国设权沟通联系,使出资人能够及时准确了解企业决策经营等情况,资委有利于维护国有资产的加强安全和保值增值。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出资通过评价履职绩效,企业正向引导了董事会、董事读董事科学履职、威解尽职尽责,省国设权建立了有别于企业领导人员综合评价,符合董事会成员专业特点的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

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出资企业董事会向省国资委工作报告制度的意见》要把握的重点

第一,把握好报告方式及时间。董事会工作报告分为年度报告和专项报告。其中年度报告应于每年上半年集中或书面向省国资委报告上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专项报告要在出现需向省国资委报告的重大事项发生时,或根据工作需要,省国资委要求企业就某项重大决策或重点工作进行专项报告,董事会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专项报告呈报省国资委。

第二,把握好报告的内容。年度报告要全面反映董事会运行、重大事项决策和董事依法履职等9个方面情况,《意见》的附件中提供了报告模板,要参考模版,按照模版格式进行报告,充分反映企业董事会运行及年度决策事项执行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根据具体工作要求和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把握好报告的程序。年度报告应当由董事会工作部门负责起草,在征求董事、党委班子成员、经理层成员意见建议基础上提交董事会审定,并经董事长签字后报送省国资委。省国资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报告内容进行询问和调查,企业要积极配合并委托专人予以解释说明。对于存在的问题,企业董事会还要研究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在3个月内向省国资委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对于国资委职能部门在履行国资监管职责过程中发现董事会运行不规范,决议可能造成重大资产损失、重大风险,或产生严重不良后果时,企业董事会要开展专项报告,并提出明确意见。

贯彻落实《省国资委出资企业董事会和董事评价暂行办法》要把握的重点

第一,要把握好评价办法的特点。《办法》有四个特点:一是将现行董事会会议记录检查、视频档案录制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纳入评价范围,形成较为系统的评价体系。二是与现行考评机制相衔接,统筹运用企业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和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成果,确保了评价结果相统一。三是建立了多维度评价体系,对各测评主体赋予不同测评权重,突出对董事会运行和董事履职的过程评价、成效评价。四是强化激励约束作用,细化规范履职要求,明确评价等次和结果运用,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激励董事担当作为。

第二,要把握好评价办法的内容。《办法》共6章、29条。总则规定了《办法》的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对董事会实行年度评价,对董事实行年度评价和任期评价。评价程序包括制定方案、查阅资料、听取年度工作报告及董事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确定评价等次等环节。董事会和董事评价等次由省国资委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董事会评价意见书面向企业董事长反馈,董事评价等次向本人反馈。董事会要根据评价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改进措施并认真落实。评价等次,董事会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董事年度(任期)评价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对于评价结果为优秀的,要给予激励表彰;评价结果为良好或称职的,给予肯定和鼓励;评价结果为一般的或基本称职的,要限期整改。对于评价结果为不称职或者连续2个年度评价结果为基本称职,将予以解聘或者任期届满不再续聘。评价结果与薪酬挂钩。

第三,要把握好分类评价的原则。《办法》实行分类评价,对不同评价对象开展分类考核,突出专业化、差异化要求。对董事会重点从规范性和有效性等方面开展评价,重点包括发展战略、重大决策、风险防控、深化改革、权责运行等10个方面内容;对董事重点评价行为操守和履职业绩,设定与内部执行董事、外部董事权责定位相一致的评价内容,重点包括忠实履职、勤勉工作、决策效果、岗位贡献、廉洁从业等方面内容。对董事长还要重点评价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董事会全面建设等方面情况,对专职外部董事还重点评价专业素养,参会表现及独立发表决策意见等方面情况。同时,建立外部董事诚信档案和职业禁入机制,对因违法违规违纪被解聘的,将终身不得担任出资企业外部董事职务。(刘光东 周秘)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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