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续实施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关于延续实施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热点] 时间:2024-04-26 12:56:5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86次
关于延续实施沪港、关于股票港基关个告关港深港股个人公告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延续于延易互有关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23号

  现就延续实施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沪港通)、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深港通)以及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以下简称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实施深港市场施沪所得税政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沪港互联互通和内互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交易机制金互基金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地香得税

  二、认有人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政策制和

  特此公告。续实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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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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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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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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