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5名男子疑因业绩不达标裸奔,长沙5人被行拘。名男
2020年8月31日13时许,疑因业绩依法长沙市民报警称,不达标裸奔被5名男子在长沙华海3C广场裸奔。行拘接警后,长沙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朝阳街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查。名男
经查,疑因业绩依法陈某(23岁)、不达标裸奔被袁某(27岁)、行拘戴某某(22岁)、长沙闫某某(20岁)、名男刘某某(18岁)均为长沙某商贸有限公司的疑因业绩依法员工。发起人陈某供述,不达标裸奔被陈某等人与另一个小组比业绩,行拘输了的裸奔,陈某等人自认业绩不如人,便按约裸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陈某等5人因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陈某被行政拘留7日,袁某等4人分别被行政拘留5日。
律师称,裸奔本身严格意义上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对相关组织者及实施者均处治安拘留等的治安处罚。
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有猥亵他人的行为或者有人对裸奔录制视频进行网络传播的,相关责任人还有可能分别涉嫌强制猥亵罪或传播淫秽物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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