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高法副院长马彦生收受贿赂229万元被撤职

[热点] 时间:2024-04-16 17:47:1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86次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宁夏18日下午通过了撤销马彦生的高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审判员职务。长马

  此前自治区纪委通报,彦生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收受副院长马彦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贿赂经审查,被撤马彦生在任吴忠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宁夏副主任,高法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院长,长马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彦生副院长期间,收受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贿赂收受贿赂205 .9551万元,接受礼金8.0786万元,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现金、金条合计14.98万元,共计229.0137万元。

  自治区纪委认为,马彦生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给予马彦生开除党籍处分;建议撤销其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建议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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