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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来!广州仲裁收费今起有变动

[时尚] 时间:2024-04-25 22:17:1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41次

原标题:看过来!看过广州仲裁收费今起有变动

为规范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广州修订后的仲裁《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穗府办规﹝2022﹞6号,以下简称《办法》)由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施行。收费

申请仲裁后撤回申请的今起退费予以调整完善

《办法》明确,广州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有变仲裁庭组成前,看过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广州或者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撤回申请的仲裁,案件受理费全部退回。收费仲裁庭组成后,今起尚未开庭审理,有变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看过或者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撤回申请的广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按40%-60%的仲裁比例退回部分案件受理费。仲裁庭组成并已开庭审理,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或者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撤回申请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按不超过20%的比例退回部分案件受理费。

经司法审查重新仲裁的不再行收取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提出的撤销裁决申请后,经审查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可以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办法》明确,依照这一规定重新进行仲裁的,广州仲裁委员会不得再行收取案件受理费和部分案件处理费;但是,在重新仲裁时,如当事人新提出申请鉴定、勘验、翻译、证人出庭等,仍然需要向有关第三方支付相应的案件处理费。

案件处理费设置最低金额为3000元

修订后的《办法》明确广州仲裁委员会按照案件受理费的30%预收案件处理费,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3000元计。现行《办法》没有对广州仲裁委员会收取案件处理费设置最低金额。参考其他仲裁机构均有根据自身办案成本为收取案件处理费设置最低金额的做法,此次《办法》修订,根据对广州仲裁委员会办案成本的综合测算,为收取案件处理费设置了3000元的最低金额。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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